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代建+监理”招标公告

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代建+监理”招标公告

武沙高速埔上互通及接线暨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代建+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50*****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沙高速埔上互通及接线暨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顺发改审批[2022]7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与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顺昌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武沙高速埔上互通及接线暨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工程建安费约5亿元。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服务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代建与监理模式管理:

(1)项目代建范围:

1.1本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代建,配合项目法人对项目征地拆迁和民事协调、前期协调及报批。

1.2负责工程前期资料收集归档工作;承担本项目从施工过程管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管理、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工程保修、工程移交等的组织、协调、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1.3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前期专项论证、交(竣)工检测等工作。

1.4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管理。

(2)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具体包含路基土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隧道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2.5“代建+监理”服务期限

武沙高速埔上互通及接线暨顺昌县金山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产城融合部分配套路网工程全过程“代建与监理”服务至竣工验收后1年内完成后期手续办理及资料移交,报送项目管理总结报告。

2.6项目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合格要求;负责工程全程施工安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投标人名称、监理资质及证书编号、总监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登记的完全一致;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投标人名称、试验检测资质及证书编号应与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jtsyjc.net)中登记的完全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7其他资格要求:3.7.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7.2.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7.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7.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 4日09:00:00至2022年7月27日 0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7月27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方法评标。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 7 月26日17时前到账。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叁万元(¥******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账号:139*****040******;开户银行:顺昌县农行,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或“ 招标项目编号”字样”2、银行保函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原件需在开标前现场提交)。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保险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4、保函形式,原则上应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可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申请。


9.其它事项

9.1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等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fj.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进行公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城南路123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59*****7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粮食局二楼

电 话:138*****021

联系人:钟女士

监督单位:顺昌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9-*******


代建与监理招标文件1.doc

标签: 基础设施 新材料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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