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电钢琴等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电钢琴等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婺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委托,就电钢琴等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4-SB1117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标段1

电钢琴

100台

60万元

标段2

教师钢琴

4台

33.60万元

学生钢琴

14台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有效的经销证明。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标段,整本售价最高为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报名资料接收QQ邮箱:********51@qq.com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段1为6000元,标段2为33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4年12月22日1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必须以投标人企业名义交纳,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2月23日13:30-14:0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2月23日14:0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电子邮件qq:********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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