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泉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温泉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新教规【2020】2号),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生态,结合温泉县义务教育现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新教规【2020】2号) 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原则上要保障小学入学年龄满足"两个一致"要求,即: 同一县(市、区)域内小学入学年龄保持一致、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保持一致,且入学年龄最迟不超过7周岁。
(二)分级负责原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级党委、 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合理划分学区,明确招生程序,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学校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入学登记、材料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入学等工作。
(三)公正公开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公平公正理念和意识贯穿于招生入学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创造平等就学机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于每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招生咨询电话,公开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及时间。要监督管理辖区内学校执行招生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查处招生违规行为,于每年9月10 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结果。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每年7月底前学校要完成各学段秋季新生入学人数的摸底工作,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至就近学校入学。
(二)入学顺序、条件
1.辖区常住居民子女
(1)具有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简称“户籍+房产”,下同)。
(2)无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简称“单房产”)。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辖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但无房产、无辖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可申请指定的学校学位。
3.其他符合在辖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三)资格审核
申请小学学位的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申请初中学位的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学籍表。对相关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到公安、住建等部门核查确认;需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实地调查确认。
(1)有辖区户籍和房产的,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
(2)无辖区户籍、有房产的,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温泉县外户籍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租住房屋位置确定就读学校。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随迁子女监护人的居住证(非温泉户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
(4)其他符合在辖区就读的适龄儿童,提供符合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
4.经审查报错学校的,监护人直接到应属招生学校提报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监护人确认修改报名学校,学校汇总信息报县教育局。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四)特殊情况认定说明
1.若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辖区无房产,可申请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学位。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2.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1)拆迁后确未购房的,可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2)重新购房的,选择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3)拆迁异地安置的,选择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3.购买住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入住的,可选择房产所属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学位。需要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4.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报名依据,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监护人名下无房产;(2)儿童的户口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儿童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在抚养人的房产确定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6.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包括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入学。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妥善解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援疆干部子女、内调干部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问题,进一步优化细化入学程序,简化入学要求,将各类教育优待政策落到实处。
7.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商子女,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侨联、台办统一出具证明,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籍人员子女,提交本人的护照及签证、父母的护照及签证、在温泉辖区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学校审核入学。
8.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接受教育。每年秋季开学前,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进行鉴定与评估,提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不同的安置方式及个别化教育建议,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自治州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
9.按照政策规定引进各类人才的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依据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安排入学。
10.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其父母的,需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1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入学的依据。
12.自2022年8月1日起,同一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依据。
(五)入学安排
1.辖区常住居民的子女,经学校审核合格,按“户籍+房产”、“单房产”的顺序安排入学。对生源数量超出学校容纳能力且学校无法安置的,按照顺序适度调剂。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通过且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直接安排入学。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且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县教育局要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证明材料,实行入学证明材料清单制管理。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县教育局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
4.其他符合在辖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入学安排结束后,各校在校园醒目处公示招生名单。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8月10日前
资格审查8月21日至8月23日
阳光分班8月30日前
安排入学9月1日
三、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温泉县所辖区域人口分布、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安格里格镇、查干屯格乡及昆得仑牧场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到温泉县初级中学入学;塔秀乡辖区的初中适龄少年到哈日布呼镇中学入学;哈日布呼镇的三个牧业村(阿日夏特村、乌拉斯塔村和枣格图村)适龄儿童到哈日布呼镇牧业寄宿制小学入学,其余到哈日布呼镇中心小学入学。其它各义务段中小学校原则上按行政区域组织招生。
严格实行免试入学。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顺对面升的学校,保证教育机会公平。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宣传、公安、住建、国土等部门和有关社区、乡镇(场),审核处置有关事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 飞 教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新红 教育局局长
蔡振民 县初级中学书记、校长
胡泉玲 哈日布呼镇中学书记
马立文 哈日布呼镇中学校长
李 静 哈日布呼镇中心小学党总支书记
王丽娜 县城镇小学书记
胡泉雯 安格里格镇中学书记
孙 军 安格里格镇中学校长
董衍涛 呼和托哈种畜场中学
程 洁 呼和托哈种畜场中学校长
吴子军 昆得仑金鑫希望小学校长
刘瑞华 塔秀乡中心小学校长
王桂红 查干屯格乡中学书记
王子云 查干屯格乡中学校长
丁旭明 教育局教育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办,丁旭明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审核,及时受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聚众滋事、造谣惑众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招生负总责。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审核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报名信息的审查、复核和调查确认工作。要严格招生政策,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对在招生工作中审核不严、谋取私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从严查处,严肃处理。
(二)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有关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
1.严格控制班额。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和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新收年级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0人,初中每班不超过45人。
2.严禁违规招生。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五不得”(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招收择校生或以实验班名义招收区域外的学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或以竞赛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区域内或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三严禁”(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严格规范收费。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建立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
4.实行阳光分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全部实行阳光分班,均衡分配生源,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监督随机编班过程和阳光分班行为。
5. 加强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及时掌握招生及学生流动、辍学情况。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规定,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生转学后,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没有学籍的,要及时为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受不符合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同一县(市、区)内转学,严禁民办学校向公办学校转学,严禁一般普通高中学生向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转学,严禁转入未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转学, 严禁外省(市、区)非重点高中录取后向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转学,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6.预计招收人数
县初级中学计划招生初一8个班级,320名学生;哈日布呼镇中学计划招生初一4个班级,140名学生;呼和托哈种畜场中学计划招生初一2个班级,60名学生,一年级2个班级,59名学生;安格里格镇中学计划招生一年级2个班级,65名学生;查干屯格乡中学计划招生一年级2个班级,50名学生;县城镇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6个班级,240名学生; 哈日布呼镇中心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5个班级,150名学生;塔秀乡中心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1个班级,40名学生;昆得仑金鑫希望小学计划招生一年级1个班级,10名学生.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 5号)要求,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在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 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制度, 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每年招生季, 要将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辍学。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县、学校每年要建立适龄儿童花名册、在校生花名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花名册、本地户籍在外地就读人员花名册、随迁子女花名册,全面掌握内在内、内在外、外在内学生的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制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入学办法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等,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咨询。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争取社会理解支持。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教育局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深化阳光招生,主动公开招生信息,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着力直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均衡发展取得的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严禁对考试成绩、升学率、高分率、平均成绩、重点录取率、“状元” “学霸” “喜报” 等进行炒作,严禁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维持正常的招生秩序,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五、温泉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序号 | 学校 | 招生电话(座机) | 招生联系人 |
1 | 温泉县教育局 | 0909-******* | 丁旭明、马妍 |
2 | 温泉县城镇小学 | 0909-******* | 王丽娜、陈国强 |
3 | 温泉县初级中学 | 蔡振民、库瓦提 | |
4 | 温泉县安格里格镇中学 | 孙军、邓婷 | |
5 | 温泉县呼和托哈中学 | 0909-******* | 程洁、白成山 |
6 | 温泉县塔秀小学 | 刘瑞华、尹淑华 | |
7 |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中心小学 | 陈欣荣、唐玲 | |
8 |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中学 | 0909-******* | 马立文、王丹 |
9 | 温泉县查干屯格乡中学 | 0909-******* | 王子云、李淑娟 |
1 | 温泉县昆得仑小学 | 0909-******* | 吴子军、华建玲 |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
温泉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秋季温泉县呼和托哈中学阳光招生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新教规﹝2020﹞2号),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促进优质教育优质、均衡、规范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教育均衡和促进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教育条件和公平的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推进招生制度改革,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董衍涛(书记) 程洁(校长)
副组长:陈银玲(副校长)
成员:于锋、努拉合买提、何燕、穆娟娟、周雅威、白成山等。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面推行中小学阳光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有一个相对就近入学。
3.坚持计划、班额控制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杜绝计划外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
四、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我校坚持履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做好本区域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收入学工作。
(二)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的问题。
关心支持本区内适龄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督促其按时入学,接受教育。
五、招生办法
我校于8月20日进行报名登记,8月21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8月22日正式开学。无异议后将录取名单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并于9月底前完成温泉县呼和托哈中学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一)招生范围
户口在本辖区的居民或者是随迁子女。
(二)报名要求
1、年龄:小学一年级学生要求2016年3月1日之前出生。
六、招生程序
适龄儿童于8月20日登记报名,8月21日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预防接种证。
3、适龄儿童近三个月的肝功化验单。
4、村委会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健康证明。(纸质档案袋备装报名须交的材料,并在档案袋外注明适龄儿童姓名。)
七、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制定的工作方案一定要细致清楚,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坚持政策的连续性,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州、县教育部门关于招生入学的政策进行;提高纪律约束性,学校在规定时间核准招收学生人数和学生准确信息,坚决杜绝私自接收学生。
(二)严格建立新生学籍
学校按照县教育局要求,及时为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为确保学生信息在采集录入过程中准确无误,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将全校系统采集的数据指标下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签字确认。
(三)坚决加强控辍保学
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控辍保学作为学校工作的底线要求来抓,学校要实施民主教育,教师要实施爱心教学,保证每位适龄儿童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学校对开学不到校的学生要制定措施,进行家访,动员返校,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八、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招生工作,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招生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董衍涛 (党支部书记)
程洁 (校长)
副组长:陈银玲
组 员:白成山 周雅威
报名投诉电话(呼和托哈中学):0909--*******
新生报名预登记地点:温泉县呼和托哈中学教务处
温泉县呼和托哈中学
2022年6月27日
安格里格镇中学招生方案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足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 逐步化解“大班额” 确保我校小学?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步做好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 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 严格按划片 、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
(三) 坚持进城务工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随迁子女按“?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三、招生计划
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 2022年我辖区内小学?年级班所有适龄。
四、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胡泉雯
副组长:孙军
成 员:谢燕燕 马晓芳
五、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安格里格镇中学
2022年6月24日
温泉县城镇小学2022年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确保2022年秋季温泉县城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新教规〔2020〕2号),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生态,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6个教学班,每班40人,计240人。
二、招生对象
持有温泉县博格达尔镇户籍或暂住在其招生片区符洽政策要求的,少数民族年满6岁6个月(2015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的适龄儿童,汉族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的适龄儿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2.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3.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及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40人以内;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通过电脑派位等随机方式进行均衡编班。
四、招生条件及办法
1.户籍关系在2021年12月31日(含31日)前迁入温泉县博格达尔镇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幼儿园开具的入学通知书,(3)一人一册档案。
2.单位所在地在温泉县博格达尔镇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本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证明材料、一人一册档案。
3.招生片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就学对象于7月4日—7月6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温泉县城镇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五、现场报名时间及材料审核地点:
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6日早上10点
地点:温泉县城镇小学校门口警务室
招生联系人:刘艳(153*****650)
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家长需带孩子一同到学校。
2.按现场报名时间报名,带起相关资料。
3.为做好疫情防控,前来报名家长及幼儿需按秩序排队,做好个人防。
温泉县城镇小学
2022.6.27
哈日布呼镇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广大适龄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新教规【2020】2号),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生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哈日布呼镇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全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招生原则
1、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原则。
2、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3、招生信息公开原则。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录取和编班情况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做好2022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泉玲哈日布呼镇中学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马立文哈日布呼镇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成员:
张海杰 哈日布呼镇中学副校长(分管德育)
马学琴 哈日布呼镇中学副校长(分管教学)
阿德别提哈日布呼镇中学副校长(分管综治安全)
王 丹 哈日布呼镇中学校长助理兼教务主任
李贵领 哈日布呼镇中学工会主席
全体中层领导及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四、招生办法
1、报名对象:本学区所属哈日布呼镇、塔秀乡、呼和托哈种畜场的小学毕业生(含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地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原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入学通知书。
2、登记、报名:(1)在学区内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经本校摸排登记,已发放录取通知书248人,秋季学期拟于8月12日开始入校军训、进一步登记、审核。(2)在外地读书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本镇入学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校拟于8月14日安排入学事宜。
五、有关要求
1、根据政策混合编班,严格控制大额班,每班最多不突破36人。
2、加强学籍管理,2022年新生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3、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内外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违规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4、严明招生纪律,对招生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同时实行评优与考核“一票否决”。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在县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细化流程管理。校长是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辖区、本学校的招生资审报名工作。
2、强化宣传引导。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要大力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3、夯实控骤保学。学校要保证学区内学生“应入尽入”要求,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教育局和户籍地镇政府报告开学未报到的疑似辍学学生,并进行跟踪。
4、加强监督问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严禁”的规定,不在编班、入学工作中弄虚作假,随意更改信息。
哈日布呼镇中学
2022年6月27日
温泉县昆得仑小学一年级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促进教育优质、均衡、规开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吴子军(校长)
副组长:华建玲(副校长)
组 员:李凯(校长助理)、拉扎提(校长助理)
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免费入学原那么,根据"就近免试入学招生要求,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条件和依据;切实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和面试,均衡配置校教育资源,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
2、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2022年秋季首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人户别离适龄儿童入学。切实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政策,确保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承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
(二)招生政策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
2、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时须持户口簿、免疫接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方法
我校于6月28日进展报名预登记,6月3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于9月5日前完成温泉县昆得仑小学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温泉县昆得仑小学
2022年6月23日
塔秀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刘瑞华
副组长:兰玉娟
组 员:尹淑华 蒲加良 储照萍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尽量满足家长的合理性要求。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1.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2.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二)招生政策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批准可以延迟入学。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少数民族孩子也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七岁入学。
2.范围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塔秀中心小学服务范围内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收外出打工子女入学。
(三)入学办法
本辖区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入学通知书、预防接种证。随迁适龄儿童入学其监护人除带齐“三证”外,还需出具转学证明。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
塔秀乡中心小学
2022年6月
温泉县查乡中学2022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王桂红(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王子云(校长)
组员: 李淑娟、一年级任课教师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
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招生对象:年满6岁半(2016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各民族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计划班级数:2个 计划学生人数:50人
招生范围:户籍在查乡的孩子,或者长期居住在查乡的外来打工人员子女和牧民子女
招生时间:2022年 8 月 20日- 25日
报名材料:
1.本地户籍: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含首页、父亲户籍页、母亲户籍页、入学儿童户籍页)
2.学生户籍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请把结婚证和出生证明,用以证明所有人与学生的关系。
3.接种疫苗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本地户籍: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以下材料,孩子及父母的暂住证,租房证明及村队或社区居住证明。
温泉县查乡中学
2022年6月27日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小学阳光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促进优质教育优质、均衡、规开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免费入学原那么,根据"就近免试入学招生要求,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条件和依据;切实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和面试,均衡配置校教育资源,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
2、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2022年秋季首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人户别离适龄儿童入学。切实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政策,确保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承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
三、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我校坚持履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承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做好本区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收入学工作。
(二)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的问题。
哈日布呼镇小学协同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关心支持本辖区适龄留守儿童的身心安康,敦促其按时入学,接受教育。
五、招生方法
我校于6月28日进行报名预登记,6月30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于9月5日前完成哈日布呼镇小学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报名要求:
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
2、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时须持户口簿、免疫接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入学通知书。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工作计划
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制定的工作计划一定要细致清楚,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坚持政策的连续性,按照《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州教育部门关于招生入学的政策进展;提高纪律约束性,学校在规定时间核准招收学生人数和学生准确信息,坚决杜绝私自接收学生造成入籍别离或者一人双籍现象。
(二)严格建立新生学籍
学校按照自治区、州要求,及时为新生办理注册手续,为确保学生信息在采集录入过程中准确无误,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将全校系统采集的数据指标下发给学生和家长再次确认。
(三)加强控辍保学
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控辍保学作为学校工作的底线要求来抓,学校要实施教育,教师要实施爱心教学,保证每位适龄儿童进的来,留得住,学得好,完成义务教育学业,学校对开学不到校的学生要制定措施,进展家访,发动返校,保证适龄儿童承受义务教育。
(四)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为进--步加强我校招生工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招生工作。具体如下:
组长:李静
副组长:唐玲
组员: 巴音花(教务主任) 各位班主任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小学
2022年6月22日
温泉县初级中学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规范管理,优化招生服务,保障学生教育权益,确保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
督导检查等工作。
组长:蔡振民
副组长:魏富智
成员:赵金凤 马存珍张红梅库瓦提
三、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既定计划招生,班额严格按照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班额标准执行,初中每班不超过45人,严禁超计划、超规模、大班额招生行为。公平公正的无差别的进行分班,班级均以平行班级分班,无快慢班之分。
四、招生对象
1、博格达尔镇、扎勒木特乡、安格里格镇、昆得仑牧场和查干屯格乡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
2、非以上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属于温泉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的,按照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定,且能真实提供相关材料的非我县户籍学生,均不进行择优招生,可以无条件的进入我校上学。
3、以上招生对象全部按照国家及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政策文件执行,享受免费教育及国家资补政策。
五、招生办法
首先由小学按划定的学区确定本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学校;然后县教育局联合成立复查小组,对各小学分配的结果进行复查;最后,由各初中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造册登记,报县教育局审批备案。
六、招生报名事宜
1、招生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日
2、招生地点:温泉县初级中学
3、招生联系电话:090*****991 090*****591
招生举报电话:090*****217
4、家长领新生到学校报名时需携带
(1)户口本;
(2)入学通知书。
温泉县初级中学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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