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信息采集与上报系统招标公告
救助信息采集与上报系统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海南省民政厅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海南省救助信息采集与上报系统”
运行维护
三、采购预算:48万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用于“海南省救助信息采集与上报系统”2个年度2人的“驻场”运行维护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海南省救助信息采集与上报系统”(以下简称“采集上报系统”),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由合肥晶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奇公司”)中标建设(NHZC2014-396-001)。项目招标文件对运行维护做出以下要求:“系统投入运行后,应标人应承诺头二年(2015年、2016年)按照2人专职“驻场”方式提供软件完善与技术支撑服务,费用不高于每年24万元。第三年后,不再提供专职“驻场”,按一般技术支撑提供运维服务,运维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晶奇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则对项目的“运维和技术服务”做出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响应。因此,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与应标人签订运行维护合同。
2. “采集上报系统”是由“晶奇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拥有知识产权,同时,该公司拥有专业化的运维队伍和丰富的民政信息化系统维护经验。因此,采购该公司提供“海南省救助信息采集与上报系统”运行维护,具有其他公司难以替代的特征。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合肥晶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
七、专家组成名单:王肃强 黄文宁 张学平
八、专家论证意见:
1、该公司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
2、软件非通用性专门软件,属于海南社会救助事业定制研发,该软件的运维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3、系统维保服务是“海南社会救助数据采集与上报”与原招标内容之一,招标文件、应标文件均已确定驻场维护的价格。
4、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技术、服务一致性。
5、保证产品技术服务的延续性和兼容性。
6、选用原厂商既能节约成本,又能避免风险。
九、公示的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意见。
十、采购人:海南省民政厅
地址: 海口市海府路59号
联系人:何楚林 联系电话: ****-********
十一、采购代理: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人:贾 玲 联系电话:****-********
十二、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传真:****-******** 联系电话:****-********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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