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特许经营法人招标公告
BOT特许经营法人招标公告
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
招标公告
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受金乡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就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 标 人:金乡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项目编号:JXZB-2014-BOT-0001
项目名称: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
三、1、建设地点:金乡县境内
2、招标方式:公开
3、资金来源:BOT
4、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项目,其中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其中掺烧秸秆200吨),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确保每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运行前两年过渡期按400吨/日核算补贴费(不足按400吨/日计算,超过400吨则按实际量计算),运行两年之后按500吨/日核算补贴费(不足按500吨/日计算,超过500吨则按实际量计算),不包括秸秆);项目运行后污染物排放需满足先行国家标准;投标内容为特许经营权协议构成要件;主要处理建成区内生活垃圾,进厂垃圾为未分选的城市生活垃圾。各类污染物排放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的限值,其中:二恶英、烟尘排放须达到欧盟2000标准。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污泥等污染物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臭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具体规模以最终设计批复为准。
5、预计投资:6亿元人民币
6、招标范围:金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特许经营期为29年(含建设期18个月)。
7、建设工期:施工许可证下达后18个月内保证试行运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企业独立法人,具有BOT经营模式相关经验,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投标人应无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2、公司注册资金达到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近两年(指2012年、201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近两年(指2012年、2013年)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4、投标单位需提供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5、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不低于2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及近两年(指2012年、2013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以上提供的证件复印件一套,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金乡县招投标中心(金乡县文峰东路,九星花园大门西侧三楼)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局长 电话:155*****522
招投标中心联系人:张科长、周科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赵树生、关传平 电话:187*****968、15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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