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5,993
采购需求:
一、总体项目要求
1.验收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染、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符合要求,有生产厂商、厂 址,内容物与中标货物一致。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货物有不合格现象,供方应予以调换。调换仍不合格的,供方应予以退货。
2、质量保证期:
标注有效期 1 年以上的,运送到项目供货地点时的实际有效期应在 10 个月以上。
标注有效期 6-12 个月的,运送到供货地点时的有效期应在 5 个月以上。
3、产品的质量保证:
(1)供货商应在产品的有效期内保证产品的质量,需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质控 报告、证书等,进口产品需另附中文说明书。在有效期内供货商对任何缺陷和劣变产 品应实施补偿改善措施,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产品并承担所需费用。更换时间到达最 终用户不得超过 1 个月。
(2)供货商对由于用户原因引起的产品的缺陷和劣变免责。
(3)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需要回收产品,供货商有义务尽快通知采购人,并能够按采购文件的质量标准重新供货并承担所需费用。
4、产品的质量检验:
(1)所有检验均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实施。
(2)货物提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有权要求地方或国家相关监测 部门对产品实施检验。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回收产品时的费用及损失由供货商承担。若对产品质量出现争议,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技术资料: 中标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中标人应向用户提供使用说明书、质控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文件;
(2)进口试剂要提供中文说明书。
6、★供货时间: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1)国产产品须在 15 个日历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进口产品须在 30 个日历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配送要求:产品由中标人或其在辽宁省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直接配送,不得委托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进行配送。每次根据采购人通知订购数量后,急需产品 24 小时内送到,急需产品节假日照常配送;急需配件、器具,如因安装调试需求,需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保证仪器正常运行。
8、其他说明:
(1)采购数量:采购人根据最终用户的用量实际需求,决定中标单位的实际供应数量,并以中标单价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2)采购人因预算资金、仓库存贮空间以及实际工作所需实施采购,不保证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限内可以获得的具体业务量。
(3)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的资金结算为中标单价×数量,中标单价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对入围的供应商,由于采购单位仪器设备购入、设备损耗和检测项目的调整,具体试剂耗材种类、参数可能增加,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购部分试剂耗材,其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来限定最高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入围供应商分别报价,由报价最低者进行供货。
(4)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 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5)采购文件中未明确的相关事宜,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二、 详细清单及参数(见附件1)
附件1:(一)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序号 | 货物名称 | 标准规格 | 单价上限 | 单位 | 备注 |
1 | 丙酮 | HPLC 4L/瓶 | 580 | 瓶 | 进口 |
2 | 丙酮 | AR500ml/瓶 | 15 | 瓶 | |
3 | 丁酮 | AR500mL/瓶 | 56 | 瓶 | |
4 | 丁酮 | HPLC 500ml/瓶 | 180 | 瓶 | |
5 | 高锰酸钾 | AR500克/瓶 | 120 | 瓶 | |
6 | 甲苯 | AR500mL/瓶 | 29 | 瓶 | |
7 | 硫酸 | GR 500ml/瓶 | 28 | 瓶 | |
8 | 硫酸 | AR500mL/瓶 | 18 | 瓶 | |
9 | 三氯甲烷 | HPLC 500ml/瓶 | 55 | 瓶 | |
10 | 三氯甲烷 | AR500ml/瓶 | 35 | 瓶 | |
11 | 三氯甲烷 | HPLC 4L/瓶 | 1450 | 瓶 | 进口 |
12 | 无水乙醚 | AR500ml/瓶 | 30 | 瓶 | |
13 | 盐酸 | GR 500ml/瓶 | 28 | 瓶 | |
14 | 盐酸 | AR500ml/瓶 | 18 | 瓶 | |
15 | 乙醚 | HPLC 500ml/瓶 | 90 | 瓶 | |
16 | 乙醚 | AR500ml/瓶 | 25 | 瓶 | |
17 | 乙醚 | HPLC 4L/瓶 | 780 | 瓶 | 进口 |
18 | 醋酸酐 | AR500ml/瓶 | 100 | 瓶 | |
19 | 高氯酸 | GR500mL/瓶 | 100 | 瓶 | |
20 | 30%过氧化氢 | GR500mL/瓶 | 27 | 瓶 | |
21 | 30%过氧化氢 | AR500ml/瓶 | 17 | 瓶 | |
22 | 高氯酸 | 高纯 500ml/瓶 | 155 | 瓶 | |
23 | 高氯酸钠 | AR500g/瓶 | 220 | 瓶 | |
24 | 高锰酸钾 | GR 500g/瓶 | 140 | 瓶 | |
25 | 过氧化钙 | AR500克/瓶 | 300 | 瓶 | |
26 | 过氧化钠 | AR500g/瓶 | 200 | 瓶 | |
27 | 30%过氧化氢 | 高纯 500mL/瓶 | 65 | 瓶 | |
28 | 金属钠 | AR250g/瓶 | 120 | 瓶 | |
29 | 六次甲基四胺 | AR500克/瓶 | 55 | 瓶 | |
30 | 氯酸钠 | AR500克/瓶 | 40 | 瓶 | |
31 | 镁粉 | AR500克/瓶 | 36 | 瓶 | |
32 | 硼氢化钾 | AR100g/瓶 | 90 | 瓶 | |
33 | 硼氢化钠 | AR100g/瓶 | 100 | 瓶 | |
34 | 硝酸 | GR 500ml/瓶 | 27 | 瓶 | |
35 | 硝酸 | 高纯 500mL/瓶 | 36 | 瓶 | |
36 | 硝酸 | AR500mL/瓶 | 23 | 瓶 | |
37 | 硝酸钾 | AR500克/瓶 | 30 | 瓶 | |
38 | 硝酸钾 | GR500克/瓶 | 45 | 瓶 | |
39 | 硝酸镁 | AR500克/瓶 | 30 | 瓶 | |
40 | 硝酸镁 | GR500克/瓶 | 55 | 瓶 | |
41 | 硝酸钠 | AR500g/瓶 | 25 | 瓶 | |
42 | 硝酸锌 | AR500g/瓶 | 30 | 瓶 | |
43 | 硝酸银 | AR25g/瓶 | 180 | 瓶 | |
44 | 乙二胺 | AR500mL/瓶 | 55 | 瓶 | |
45 | 重铬酸钾 | GR 500g/瓶 | 90 | 瓶 | |
46 | 重铬酸钾 | AR500g/瓶 | 65 | 瓶 | |
合同履行期限:(1)国产产品须在 15 个日历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进口产品须在 30 个日历日内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制造商投标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制造商投标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且备案品种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供应商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解密时间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
4、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
**********@qq.com邮箱,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5、介质形式(U盘)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1)现场递交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介质形式(U盘)的投标人,须将介质形式(U盘)良好密封并邮寄至代理公司,如因邮寄原因造成文件破损,对递交文件及开标过程造成影响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将介质形式(U盘)邮寄至代理公司,并与代理联系人确认签收。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6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收件人:徐胜男
联系电话:
183*****406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市食药品检验检测集团(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本级
地址: 青花大街西3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意达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6号
邮箱地址: lnydzbdl@163.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意达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