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百·岚山新玛特佳园小区景观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日百·岚山新玛特佳园小区景观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
第二章 招标说明
一、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名称:日照日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岚山区解放中路南侧,玉泉一路东侧(日百·岚山新玛特佳园)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
(1)日百·岚山新玛特佳园景观绿化设计图纸及招标方提供资料范围内全部内容。附工程量表:
(2)日百·岚山新玛特佳园景观绿化工程量清单
(3)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5、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图纸。
第三章 投标要求
一、总则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下列证照原件需在递标时交验: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各种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并盖公章
2、合格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施工机械和服务均应来自合法的来源地。
3、所有潜在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并与业主无任何隶属关系时,才能参加投标。
4、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存在腐败或欺诈行为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在其投标书中提供下述资料和文件:有关投标人的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人的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地点;给受投标人委托签署投标书的签字人的书面授权书;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
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予承担。
8、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供货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价格或索赔的要求。
二、投标书的编制
1、投标书的组成: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书应包括下述文件: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投标函(格式附后);
(3)综合说明(包括对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及响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说明等);
(4)近两年的工程案例。
2、投标价格:关于投标报价,本招标文件特说明如下:
(1)价款包含设备进出场费、机械费、人工费、药肥、水电费、材料费、绿化土场地内倒运整平及造型、所有绿化区域扬尘治理裸土覆盖费、风险费、养护费、审计、税金、利润等全部综合的费用。
(2)如果投标人对任何项目的范围不清楚或不能确定,那么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请求予以澄清;
(3)投标人所报的总价和以细目单价填报的价格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而做任何调整;
(4)报价是在投标人充分踏勘施工现场的基础上确定的;以上所有乙供苗木保活两年,如期间苗木死亡更换新苗木后,保活期重新计算。
我公司欢迎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我们保证整个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如在此过程中遭到我方人员的不公正待遇,请您向日百集团监察部举报。举报电话为: *******
日照日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
标签: 景观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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