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阳商贸城旧城改造工程拆迁安置房施工招标公告

春阳商贸城旧城改造工程拆迁安置房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安县春阳商贸城旧城改造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由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定发改审批【201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100.0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定安县春阳商贸城旧城改造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定城镇文明路西侧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589.71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和设备房各1栋,总建筑面积10423.62平方米。其中住宅楼地上16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10397.02平方米;设备房(发电机房)1栋,单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6.6平方米;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太阳能热水系统、绿化、道路等建设。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电气照明工程、弱点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太阳能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事宜以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且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所需的资质要求。 2011年1月至今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已取得工程质量合格的(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核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2月3日08时30分至 2014年12月9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4年 12月10 日17:30 时。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2月25日08时30 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5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4年12月25日08时30 (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且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所需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2、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或U盘拷贝的投标书。

5、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附表A-4标准,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需提供缴纳的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社保的缴费证明(盖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的社保费征收专用章)。

6、投标单位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出具的关于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纸质投标文件)使用的单位公章必须为企业注册地公安机关备案的合法有效印章,单位电子公章必须与经公安机关备案的单位公章一致,是法律上有效印章,并提供刻章许可证原件进行查验。若是非法公章,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并上报市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如下内容:①、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及开标结束后有权对投标提交的证明、证书、证件等原件材料进行核实。经核实若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为中标单位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则取消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②、中标后按开工时间按时安排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拟派驻施工现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③、本项目要求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在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的备案人员。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定安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安县 地 址:海口市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F座904室

邮 编: 邮 编:570125

联 系人:莫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35*****39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海南远恒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