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文化艺术公园地下人防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廊坊市文化艺术公园地下人防工程EPC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5 15: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廊坊市文化艺术公园地下人防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文化艺术公园地下人防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廊发改投资核【2021】053号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市文化艺术公园地下人防工程EPC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交底、竣工图编制、数字模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分地上地下两部分,主要实施廊坊市艺术公园地下人防工程全部,包括地下人防车库、机动车出入口及人防口部和绿化、廊坊市人防宣教主题公园、地上园林景观建设及相关附属设施、市政功能供给配套设施等其他工程。其中:人防宣教馆面积要求在2000平方米左右,具体位置由中标单位优化自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筑师。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3.1.1条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6日 09:00 至2022年7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8日0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定分离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泰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廊万路198号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第五大街酒吧街二层D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康卫东 | 联系人: | 吕云昊 |
电话: | 0316-*******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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