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第三中学(渌江新城学校)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
醴陵市第三中学(渌江新城学校)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
醴陵市第三中学(渌江新城学校)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5日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第三中学(渌江新城学校)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采购
二、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2】*****号
委托代理编号:HNYG(醴)2022-01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1日
第一次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5日
四、更正内容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更正为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宇
电话:158*****8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启彪(项目负责人)、洪林、许静
联系电话:0731-********
暂无附件
标签: 结算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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