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竹溪县中峰镇小南沟村及贡米产业基地核心片区景观规划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堰市竹溪县中峰镇小南沟村及贡米产业基地核心片区景观规划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竹溪县中峰镇小南沟村及贡米产业基地核心片区景观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FJS-FW-2022-0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溪采计备[2022]XM0174号
3、项目名称:十堰市竹溪县中峰镇小南沟村及贡米产业基地核心片区景观规划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9.4(万元)
6、最高限价:99.4(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十堰市竹溪县中峰镇小南沟村及贡米产业基地核心片区景观规划设计服务,主要包括:村庄整体规划、民房立面改造、景观改造、水系景观设计、村庄标识系统、村庄小品、贡米产业基地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设计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审定后30个工作日内陆续提交相关项目的指导现场施工的详细设计图纸(图纸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原则)。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中小微企业可登录竹溪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根据平台自身业务特点自行选择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融资资料,由金融机构核定预授信用额度,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并记录;
(5)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7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竹溪县中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竹溪县中峰镇青草坪村二组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400-071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金莉、杨雄、王涛
电话: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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