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南市桑日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功能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桑发改基建【2021】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桑日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招标人为西藏桑日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山南市桑日县
2.2建设规模:新建综合功能用房1421.44平方米及设备采购和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 期:3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无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施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3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进行标书解密以及现场答疑),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废标处理。
7.其它要求
7.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有关规定。
7.2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3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桑日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山南市桑日县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893-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湖南路32号建筑规划设计院三层
邮 编:
******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