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宾大道沙堤中洲村口交通信号灯新建项目(施工)

国宾大道沙堤中洲村口交通信号灯新建项目(施工)

抽取告知书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国宾大道沙堤中洲村口交通信号灯新建项目(施工)已由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以上市政纪﹝2022﹞5号 、上市政纪﹝2022﹞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上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费用约17万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项目施工
(2) 发包内容:国宾大道与中洲村口人行道红绿灯、国宾大道直行双向红绿灯、信号控制系统、及其他交通附属设施等。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预算造价:******元;组成: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7493;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元;组成:*******0.88(下浮率1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无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国家关于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规范、标准;行业、地方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规范、标准及管理文件。;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闽侯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_总承包施工(市政)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

4.1 抽取时间:2022年 07月 07日 09点 00分 到 10点 00分
4.2 抽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4.3 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5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于 7 天内按照福建省现行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抽取告知书第7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合同付款条款:工程施工过程中,进度款按照计量确认合同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80%拨付。工程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后,进度款拨付至计量确认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90%,办妥工程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并经有权机关结算审核后,进度款拨付至结算审核价97%。增量工程款的拨付根据《闽侯县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规定的通知》(侯政办 [2018]28号)执行。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 %;
7.2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7.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闽侯县市政园林管护中心
地址:闽侯县国资委大厦13层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152*****626传真:
联系人:刘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文化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0591-********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上街市政监督中心监督小组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上路
联系电话: 0591-********

标签: 口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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