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份机动车2招标公告

十二月份机动车2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规程》等有关规定和北仑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方式,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决定对十二月份机动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下载采购文件并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二月份机动车
  (2)项目编号:BLZFCG*******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内容:
   环卫电动车,玛西尔,8桶驳运车DT1.2-B2A 48V,数量4辆。
  3、采购文件售价:免费下载。
  4、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5日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ztb.bl.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其它说明: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于2014年12月8日9:00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供需答疑的材料,如有必要,采购人(采购机构)于当日下午4:00前以补充公告的方式给予答复。传真:****-********。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可以提出获取采购文件要求,但应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统一答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6、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0日09:30时
  7、递交报价书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交易厅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在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前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136*****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收入该专户。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政府采购”,未注明“政府采购”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9、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将失去成交资格。
  重要提示: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北仑区招投标中心网(http://ztb.bl.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采购人(采购机构)在以上两个网站发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采购机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傅 璎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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