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提升改造概念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宁波市】
宁波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提升改造概念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宁波市】
为进一步提升宁波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整体竞争力,满足区域商务人士、高品质家庭的社交化、亲子化、人文化的消费升级需求,打造其成为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文化消费新空间和宁波的时尚消费地标,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现举办“宁波和义大道购物中心提升改造概念方案征集”活动,公开邀请国内、外具有优秀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富有创意、高品质的提升改造设计方案,在此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背景1. 项目区位与选址
宁波和义大道购物中心,位于和义路66号,地处宁波城市中心,位于天一和义商圈内,耳濡目染1200年建城史的商贾文化,坐拥周边如天一阁、月湖、城隍庙、鼓楼和老外滩等优质旅游资源,以及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无缝链接带来的客流虹吸效应,是宁波市“三江文化长廊”建设的核心项目。项目东承璀璨的三江口,南接商业繁华的中山路,北滨风光旖旎的余姚江,隔江对望韵味时尚的老外滩。持续的繁荣让这里充满了传奇色彩,成为宁波最值得称道的风水宝地。
2. 项目定位与目前整体规划
和义大道购物中心于2009年开业,占地面积5.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12.8万平方米,目前经营面积3.8万平方米。购物中心自东向西由A、B、C 三个区组成,分为地上4层和地下3层,地上部分占地面积4.7万平方米,地下部分面积8.1万平方米,地下层主要为停车库,面积约为7.3万平方米,共有停车位1000余个。直通三江口的连廊设计、大面积的退台式观景平台、美轮美奂的高科技音乐喷泉、开放式的沿江绿地景观等设计,为消费者提供了综合性的滨江奢华购物场所。
购物中心云集国际一线品牌,目前以四大商业主题国际名品、休闲娱乐、时尚购物与全球美食,为消费者提供综合性的滨江奢华购物体验。2018年11月,随着一条地下连廊的正式开通,和义大道与天一广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融合,组合升级成为横跨不同层级业态的航母级购物中心。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征集目的本次概念方案征集活动将向国内外设计机构征集具有前瞻性、创新性、营造高端体验氛围的提升改造方案。通过借鉴国内、国际最高效优质的综合性商业广场设计、运营理念,依托建筑立面翻新再造、室内空间主题重构、优化功能设施等方式,充分考虑以多维立体开放式街区的形态,有效提升宁波和义大道购物中心的商业形象和空间布局,给消费者更好的购物体验,保持和义大道高端奢侈品购物中心的定位,从高端消费进一步蜕变到高端体验,创造面向未来的生活方式,使奢侈与潮流并重,重建消费生态圈。
三、征集内容和设计范围本次提升改造概念方案征集设计内容和范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动线梳理:整体商业平面及动线的梳理及优化提升;
2)建筑部分改造:建筑外立面提升;
3)滨江带和露台提升:滨江绿化带和2-3楼露台提升;
4)室内商业空间改造:B2-4F商业室内公共区域的提升(所有租户区域、品牌区域及后勤区域除外);碶闸街(天一至和义段)地下通道设计提升;1F室外通道区域和商业主次入口的提升;室内其他元素的交接区,包括但不限于洗手间、顾客服务台、电梯轿厢、电梯厅、走道以及停车场等;
5)室内外灯光方案设计、室内标识方案设计等。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1. 申请人资格要求
1.1 境内申请人资格要求: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2 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
(1)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征的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境外申请人所在国或地区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2)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其行业协会或组织的推荐名单应由建设单位确认;或者境外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境外申请人所在国或地区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注:1、如境外申请人在境内注册子公司,并以该子公司名义提出参征申请的,则该子公司视为境外申请人,但需提供其与境外母公司的关系证明文件。
2、本项目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须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记注册方可报名参与,如境外申请人无法登记注册的,境外申请人可以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报名参与或与具备前述第1.1(2)项资质的境内申请组成联合体提出参征申请,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不作要求。
2. 联合体要求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以联合体申请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已作为联合体成员申请资格预审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2)主设计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 申请人业绩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参征的,是指联合体任一成员)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中国境内商业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含停车场)的综合性商业广场设计或改造提升项目。业绩材料需提供项目名称、规模(总商业建筑面积)参与的设计内容、主要效果图及总图或照片、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名称、设计内容及规模应能体现合同名称、设计内容及规模设计阶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规划许可证等其他业绩证明或说明)。
证明资料为外文的,须提供外文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4. 拟派主设计师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主设计师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作为主设计师,至少完成一个中国境内商业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含停车场)的综合性商业广场设计或改造提升项目。业绩材料需提供项目名称、规模(总商业建筑面积)参与的设计内容、主要效果图及总图或照片、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名称、设计内容及规模应能体现合同名称、设计内容及规模设计阶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规划许可证等其他业绩证明或说明)。
证明资料为外文的,须提供外文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5. 其他要求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提出参征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五、征集方式和征集程序本项目面向全球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五名入围单位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方案。通过评定分离方式,评选出中选方案。
1. 资格预审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按照本资格预审公告第六节征集日程执行。
(2)征集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票决法的方式(一人一票)推荐五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作为入围单位和两家有排序的备选单位。
(3)征集人向五家入围单位发出正式的征集文件。如前五家入围单位中有退出第一阶段竞赛的,则备选单位依序替补。五家入围(或备选)单位应按时递交《参征确认函》。
(4)若递交《参征确认函》的入围(或备选)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或最终放弃应征,征集人有权拒绝该单位参加由征集人投资的其他任何建设项目的应征。
2. 第一阶段:方案竞赛及专家评审
递交《参征确认函》的五家参征人进入第一阶段进行设计方案竞赛及评审。
(1)参征人提交符合任务书要求的成果文件。评审过程设有参征人主设计师对应征方案进行讲解及答辩环节,讲解设计理念,回答评审委员会提问。
(2)征集人依法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采用票决法,评选出三个优选方案。
(3)每家参征人只允许提交一个设计方案。
3. 第二阶段:方案优化和中选方案确定
经第一阶段产生的三家优选方案参征人进入第二阶段进行方案修改完善。
从第一阶段产生的三家优选方案参征人中,研究确定最终中选方案。
经后期协商,中选单位完成后续概念方案整合及创意征集优化工作。
六、征集日程1. 资格预审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2022年7月6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022年7月13日下午17:00,资格预审报名截止;
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书面和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当面接受方式)递交截止;
2022年7月18日召开资格预审评审会,评选五家入围设计单位和两家有排序的备选单位;
2022年7月19日,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2022年7月20日,完成公示,确定五家入围单位。
2. 第一阶段:设计方案竞赛及专家评审
2022年7月21日 发布竞赛阶段概念方案征集文件,同时组织踏勘、技术交流;
2022年9月1日 参征人递交成果文件。征集人组织专家评审会,评选出三家优选方案参征人。
第二阶段:方案优化和中选方案确定
2022年9月下旬,三家优选方案参征人优化方案,征集人最终确定中选方案;
☆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组织机构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七、概念方案征集费用1. 设计补偿费和方案整合及创意征集优化服务费
(1)经过专家评审后,符合设计要求的,依据其排名将获得如下概念方案征集费用:
中选方案:获设计补偿费70万元+概念方案整合及创意征集优化服务费(不超过580万元,且该合同单价不变,总价可调);
第2、3名,获设计补偿费70万元;
第4、5名,获设计补偿费50万元。
(2)若经评委会审核,认为不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工作深度要求,内容不全没有具体体现方案设计要求的参征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征集人将不予支付其设计补偿费。
2. 设计补偿费和方案整合及创意征集优化服务费
(1)本次概念方案征集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由所获费用等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参征人自理。
(2)参征人以设计联合体名义参加概念方案征集的,征集人将只与联合体的牵头方联系和结算。境外设计机构若无法使用该机构帐户收取人民币的,可授权境内合法独立法人代收款项。
八、征集文件获取方式1. 报名及征集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征集文件:凡有意参加参征者,请于2022年07月06日9:00至2022年 07月1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征集文件。
2.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300元(由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 有关本项目参征的其他事项,请与征集代理机构联系。
4. 未在网上购买(下载)征集文件的单位,其参征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提交参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参征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07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城投分平台(宁波城投大厦6楼,宁波市和济街68号6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参征(代理)人不予受理。
3、参征响应文件的递交:参征响应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符合当地防疫要求,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每家投标人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征集公告发布平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nbuci.com/)
十一、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征集人: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65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5*****202
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刘会利 戈莹忻秉明 董成浩 戴太敏
电子邮箱:137*****0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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