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2022.6.8-350兆警用数字无线集群通信系统扩容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2022.6.8-350兆警用数字无线集群通信系统扩容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350兆警用数字集群系统始建于2015年,截至目前长沙市公安已建成 3 套移动基站和34 套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基站,用于区县信号覆盖,长沙地铁1号线至5号线已建成110套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基站和110套同播基站,用于地铁信号覆盖。长沙市公安350兆警用数字无线集群通信系统实现地上地下公安无线指挥一张网,该网络是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指挥调度、应急处突和大型警保活动的骨干通信网络。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一期工程基站主要覆盖三环以内主要城区,三环以外重要场所以及重点乡镇等。

????目前望城区已建设5套警用数字集群基站,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区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的系统信号覆盖范围已不能满足望城公安系统日常警务、巡逻防控、维稳处突和警保卫等工作需要。

二、相关标准

1、政策依据

1、《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19〕48 号) ;

2、《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规范》(CSDZ *****—2018);

3、公安部《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公发〔2015〕5 号) ;

4、公安部《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公通字〔2015〕18 号);

5、公安部《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三五”规划》(公通字〔2016〕11 号) ;

6、公安部《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7〕7 号);

7、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联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公科信传发【2017】396 号);

8、公安部《“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公安信息化重点建设任务书(第一分册)(公装财【2017】1093 号);

9、《湖南省公安 350 兆数字通信专网顶层设计方案》;

10、《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 号) ;

11、《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20〕7 号) ;

12、《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34 号) ;

13、《长沙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8〕22 号)。

2、技术依据

1、《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互联技术规范》GA/T 1364-2017;

2、《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网管技术规范》GA/T 1365-2017;

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移动台技术规范》 GA/T 1366-2017;

4、《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功能测试方法》GA/T 1367-2017;

5、《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A/T 1368-2017;

6、《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全国联网建设技术指导方案(试行)》(公科信〔2015〕123 号);

7、《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GA/T 1056-2013;

8、《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技术规范空中接口物理层及数据链路层技术规范》GA/T 1057-2013;

9、《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空中接口呼叫控制层技术规范》GA/T 1058-2013;

10、《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安全技术规范》GA/T 1059-2013;

11、《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射频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GA/T 125-2016;

12、《公安专用无线视音频传输系统设备技术规范》GA 962-2011;

13、公安部《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331-2001;

14、公安部《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通信系统工程验收技术规范》 GA/T266-2000;

15、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无线电频率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信通[2005]603 号;

16、《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公科信〔2016〕41 号) ;

17、公安部《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专网与公安信息网安全对接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科信传发〔2015〕218 号);

18、《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GA163);

20、《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评级准则》(GA243);

21、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22、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14);

24、《通信局(站) 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2011);

25、《数字通信设备的可靠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

26、《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2);

27、《数字集群通信工程技术规范》(GB/T *****-2012);

28、《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自动级规范》(GA 176);

29、《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标准体系》(GA/Z 01-2004);

30、《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A/T 493-2004);

31、《公安 350 兆 P95 频段双频频率无三阶互调规划及配置使用方案》(公科信〔2014〕60 号);

32、《警用350兆专业机电性能主要指标》(公办〔1997〕62 号);

33、《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1051-2018);

34、《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 *****-2016);

????35、《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本项目为2022.6.8-350兆警用数字无线集群通信系统扩容采购,要求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全部供货、安装完毕;同时为保证质量和工期,采购人将随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生产、供货督查检查,成交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法

3.1、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3.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3.3、付款条件:签订合同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65%,终验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付款手续由成交供应商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支付。


五、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通信系统 数字 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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