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山石馆改造提升(施工)招标公告

寿山石馆改造提升(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邀招[2014]第038号
开标时间:2014-12-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环闽邀招[2014]第038号

北京市特艺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雅利达安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清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图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公司、河北大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捷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大陆展览装饰有限公司、鲁迅美术学院艺术工程总公司、日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山石馆改造提升(施工)已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以[2014]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寿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23平方米,装修事项包括:展陈项目、安全防范及监控系统工程、消防系统改造、吸顶空调、室内语音导览、公共空间粉刷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1623平方米,装修事项包括:展陈项目、安全防范及监控系统工程、消防系统改造、吸顶空调、室内语音导览、公共空间粉刷等,具体以施工图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金大陆展览装饰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金大陆展览装饰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施函[2013]124号文,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在2014年2月28日前向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各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09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的大型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业绩工程(注:若招标人审查发现业绩造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进行网上公布。)

3.5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茶亭国际10层14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4年12月29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文化馆(福州市红光路119号福州市晋安区文化馆5楼视频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中国寿山石馆;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寿山村;邮编:350022;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茶亭国际10层14号,邮编:350004;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詹。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号:135*****0003281。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寿山石馆改造提升施工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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