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邻里中心二期(企业倒班房)设计项目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邻里中心二期(企业倒班房)设计项目
[2022-07-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邻里中心二期(企业倒班房)设计项目由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春市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邻里中心二期(企业倒班房)设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5亩,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
2.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
2.3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本项目勘察费按土层综合单价为70元/米,岩层、砂(卵石)层、含碎石层、中风化层或洞层等(除土层外)综合单价为170元/米;本项目设计费为241.48万元。
2.4勘察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对该项目建设用地基础地质进行勘察和提交合格且满足设计施工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其后续服务等。
2.5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如下:
(1)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服务;
(2)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土建施工图设计等服务;
(3)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出具必要的造价测算的服务;
(4)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
2.6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60日内完成。
2.7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8 本次招标只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2项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①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③拟派专业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暖通空调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电气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不得重复。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需提供投标单位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并加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印章或电子印章。
(4)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设计企业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且参与投标的人员为实名制人员并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及已实名人员截图。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与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网上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6.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6.3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6.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6.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7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8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https://www.jxsggzy.cn/web/bzzx/******/********/bda*****-f68d-4dad-aad2-1076e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创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73*****7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仁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四特大道99号
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159*****496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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