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停车诱导电子屏二次招标公告

公共停车场停车诱导电子屏二次招标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公共停车场停车诱导电子屏项目进行院内谈判,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共停车场停车诱导电子屏

二、招标内容:

1、公共停车场停车诱导电子屏

性能要求:停车诱导电子屏安装在我院大门前路边,牌面外形尺寸为1400mm*1100mm,材料采用3mm的铝板,面板贴二级反光膜,上面有停车场名称(中英文)、方位指示标志、停车场标志和3位数的数码显示窗。数码显示窗用于显示该停车场的空车位数量。停车场名称字高为250mm。安装的电子屏需接入科拓道闸系统,保证数码显示窗和道闸系统空车位数量一致

数量: 1

预算金额:0.8万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用户名单(含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型号等),附近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17: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项目方案及报价资料)共8份送达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在封面上(地址: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 电话:******** 联系人:谢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谈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2年7月6日

标签: 内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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