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云南师范大学三宗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评估工作询价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云南师范大学三宗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评估工作询价公告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处置高效低效资产的批复》要求,五华区拟开展云南师范大学三宗约32.3亩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的收储工作。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将依法对云南师范大学三宗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评估工作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符合的技术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云南师范大学三宗国有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评估工作

二、项目情况

产权证号为国用(2004)第*******号、国用(2002)第*******号、国用(2008)第*****号三宗国有土地;用途为教育、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证载面积共计约46.85亩,本次拟收储32.3亩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具体范围及数据以勘测定界数据为准。

三、项目内容

1.编制土地评估报告及地上建构筑物评估报告;

2.土地评估报告及地上建构筑物评估报告备案移交。

具体细节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细节为准。

四、技术要求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标准。

五、报告编制要求

1.负责编制土地评估报告及地上建构筑物评估报告,并经备案后移交;

2.编制结果需保证真实客观,不能出现虚假信息;

3.项目完成时间:双方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于开展项目收储工作前10个工作日内提交;

4.若最终提交成果不符合五华区自然资源局要求则不支付费用,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六、询价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

2.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省厅备案情况的函、房屋评估一级资质证明材料及相关评估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3.报价单位需提交本次负责评估人员基本信息及资质证明文件(至少保证两名及以上估价师专职负责本次评估);

4.报价单位的报价需为具体金额,不采用百分比折扣报价方式;

5.报价单位需提交服务质量承诺;

6.报价单位自行负责交通工具。

七、评标办法

按照质优价低原则,满足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所有条件,对业绩、服务团队、报价等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八、报价单制作与递交时间要求

1.报价单制作要求:加盖公章的报价单及相关证明资料各1份,报件单需密封递交,且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2.报价单递交要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2年7月11日下午5:00时之前,送达至人民中路66号2号楼702室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土地收储科。

3.逾期的报价单视为无效。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思丝

电话:0871-********

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构筑物评估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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