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新城片区郝家坪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滨江新城片区郝家坪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滨江新城片区郝家坪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滨江新城片区郝家坪小学
项目编号430*****220*******投资项目统一编码2111-******-04-01-******
交易分类建设工程所属管辖范围湘江新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江新城片区郝家坪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改函[2013]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江新城片区郝家坪小学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勘察)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滨江新城片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滨江新城片区C09-1-C-1-3-2地块,东临观沙岭路、西临银杉路、南临茶山西路、北临支路七。总用地面积*****.00㎡,折合41.73亩,其中代征道路、绿化用地面积3184.82㎡(折合4.78亩),净用地面积*****㎡(折合36.95亩)。总建筑面积*****.0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02㎡,不计容建筑面积6973.01㎡。建筑基底面积4675.85㎡,绿地面积9877.50㎡(含集中绿地面积3250.50㎡,屋顶绿化面积2820.56㎡)。容积率为0.75,建筑密度为19.00%,绿地率为40.10%,机动车停车位158个(地面停车位29个,含无障碍车位4个;地下车库停车位129个,含无障碍车位3个),拟分两期进行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

一期用地面积*****.65㎡,折合22.36亩。总建筑面积*****㎡,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2㎡(教学综合楼*****.40㎡、训练用房988.64㎡、体育馆988.64㎡、食堂988.64㎡、报告厅406.00㎡、门楼44.00㎡),不计容建筑面积4773.59㎡(架空开放活动空间651.92㎡、地下车库和地下设备间4034.55㎡、屋顶楼梯间87.12㎡)。建筑基底面积3722.50㎡,绿地面积3725.92㎡(含集中绿地面积1200.50㎡)。容积率为0.90,建筑密度为24.98%,绿地率为25.00%,机动车停车位103个(地面大巴停车位4个;地下车库停车位99个,含无障碍车位2个),建筑高度均小于24米(最终以本项目批复的建筑面积复核表为准)。

本期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郝家坪小学现有建筑;规划场地内居民住宅征地拆迁和管线迁改;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含教室、办公室、训练用房、体育馆、食堂、报告厅等),门楼和看台等;配套建设室外田径场、篮球场、地下车库及设备间、景观绿化、道路及广场、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照明、室外消防工程等;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4服务期限:(1)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止,收到中标通知书45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

(2)勘察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止,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完成完成详勘报告编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初勘<详勘,从勘察设计阶段、招投标采购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勘察、初步设计全过程服务等工作。详勘.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详勘),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完成满足符合该项目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详见勘察任务书。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其他)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滨江新城片区郝家坪小学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文件(包括概算编制及湘江新区管委会对初步设计审批要求所有内容)、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各专业的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单体、景观、人防、绿建(不含标识申报)、消防、弱电及监控系统、智能化、海绵城市、亮化、钢结构、网架、雕塑、BIM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装修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边坡支护、土方平衡计算、供配电设计、校园文化建设设计、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同时包含管线改迁、道路破除、房屋拆除等施工方案;初步设计阶段报批报建(含报建图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初步设计交底、配合指导施工图设计、参加施工图审查会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资质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1.企业(含联合成员方)没有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07月06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1)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4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各一个。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2)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400㎡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一级建筑师(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1)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勘察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设计负责人 1 人,由拟任项目负责人兼任。

3.2.7其他要求: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驻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

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7月06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7-28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按2 转1 或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

发有限责任公司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 73 号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

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胡先生项目负责人:王欢、江娜

电 话:0731-********电 话:0731-********

0731-********(纪检)

传真:/传 真:073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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