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2021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舟山市2021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舟山市2021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舟山市2021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采购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包含专家验收评审费)

四、项目需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源清单编制指南的总体框架要求,调查更新2021年舟山市大气污染源清单,并在国家及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内,按照要求将相关数据上报国家源清单编制与分析系统。

以2021年为基准年,在2020年源清单、预警减排清单、环境统计、排污许可和统计年鉴等资料基础上,确定工业企业名单、收集更新活动水平数据、更新排放系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验证与审核结果等,更新全市各县(区)大气污染源活动水平数据库,采用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源清单编制系列指南推荐方法,计算各类源项的11种大气污染物(SO2、NOx、CO、VOCs、NH3、PM、PM10、PM2.5、BC、OC和CO2)排放量,完成全市各县(区)源清单更新。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已包含舟山市2021年大气污染源清单更新、企业实地走访费用、国家平台上报的全部费用。

3、最高限价为28.8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标办法

1、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投标人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2、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3、评审程序:招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对服务方案等以及报价组成等进行评分。

4、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在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八、评标细则

1.评分标准

共100分,分为资信商务技术得分和报价得分两部分。其中资信商务技术得分90分,为各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技术权值=90%;报价得分10分,价格权值=10%。总分为两者相加。

2.报价得分计算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即: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人报价)×10(保留小数2位)

3.资信商务技术得分计算

资信商务技术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项目评分表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总体理解

8

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思路明确,并能客观、准确地分析系统建设的关键点,符合用户实际需求,所涉及的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把握准确的得6-8分,思路较清晰,把握较准确的,3-5分,一般1-2分。


技术方案

5

对舟山市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受大气污染源影响分析深入的,对舟山市的经济、工业、能源结构和污染源排放当前特点了解深入的得5分,了解较深入的,得3-4分;一般的1-2分。


10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分类体系优化合理、完善的的得8-10分,较完善的5-7分,一般1-4分。


10

VOCs及其他源项的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结果验证方式及典型问题梳理是否科学、合理。科学、合理的得8-10分;内容基本合理,可行的得5-7分;内容存在欠缺不到位的得1-4分。


10

各类大气污染源活动水平需要获取的内容,排放系数更新要求科学、合理的得8-10分,较科学合理:5-7分,一般1-4分。


技术服务能力

12

投标人的主持过省级及以上VOCs污染整治规范/计算方法编制的,每个得4分;主持过地市级VOCs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计算方法编制的,每个得2分。分值不重复计算,最高得12分。

(须提供由发布单位编写的起草证明扫描件,证明中应出现竞标人名称或竞标人单位员工名字(竞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任何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12

投标人的主持过企业废气治理方案编制的,每个得3分。分值不重复计算,最高得12分。

(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乙方为竞标人名称,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服务优惠承诺

5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响应及时得5分;较全面周到:3-4分,一般1-2分。


同类业绩

6

2016年1月以来,有市级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项目业绩的,每个合同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实施人员

12

1、项目负责人为环保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得4分,为环保相关专业副高职称的得2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再加2分;

2、竞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团队中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分,累计最高6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九、其他事项

响应文件装入信封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封面上注好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将所需材料于2022年7月13日17:00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市生态环境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东2号楼302室)。我局将于采购会当场拆封。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购人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80-*******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2号楼302室


标签: 大气污染源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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