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所需采购的医疗器械进行询价采购。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招标编号:MXCG200549
二、 项目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 供应商复函须知:
1、复函文件应由贵单位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中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定标办法:实行以最低评标价为基础的评标办法,并于次日前通报定标结果(未中标供应商不另行通知)。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将由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责令纠正,纠正无效则在1-3年内不得进入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市场。
3、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采购单位与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叁方签订。询价函、复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供应商应提供现货、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产品。
5、供货、安装时间、地点:供货、安装时间为 2005年12月19日前。供货地点:采购单位所在地。
6、验收办法:由采购单位、明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按合同及询价函要求验收。
7、结算方式: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8、在保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保修包换。
9、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向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8%计算,在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四、 复函时间及地址:各供应商应在2005年12月16日上午8:00-10:00之间准时(提前或超过规定时间报价均属无效)集中将复函报价表传真或密封后送到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五、联系电话:(0598)-******* 传真: *******
六、 联系人:陆学书、刘忠
明溪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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