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发光字牌维护(第二次)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发光字牌维护(第二次) 招标公告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对彭水县人民医院发光字牌维护项目(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150,000.00元)
包1(商品种数:1)包合计:150,000.00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本项目主要针对住院部、门诊部以及急诊部大楼入口和楼顶上的LED广告字进行修缮,主要内容包括:修复或更换老旧脱漆的广告字,更换老化损坏的灯珠及电源,外部支架重新喷漆。
¥150,000.001(批)¥15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5) 户外广告或招牌或展示牌或霓虹灯相关范围的制作。(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户外广告或招牌或展示牌或霓虹灯相关范围的制作。上传PDF格式)
  •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2-07-11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2-07-11 14: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废标处理。(注:扫描成一份完整的PDF电子文档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PDF版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有封面、目录、页码,编制成册,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王勇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周戴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光字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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