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建学校实践和创业指导(重新招标第2次)招标公告
大学新建学校实践和创业指导(重新招标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人南京农业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农业大学新建学校实践和创业指导中心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本招标工程概况:
3.1工程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新建学校实践和创业指导中心项目招标代理
3.2工程地点:白下区石门坎路南侧
3.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
3.4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
3.5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6招标内容:监理、工程项目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全过程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4、报名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招标代理上岗证。
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招标代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形式;
4.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不得有失实的或者弄虚作假;
4.7外地投标企业必须在南京有分公司,资格审查时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8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上岗证、资质证书等 ②其它资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5、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4年12月3日至 2014年12月9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6、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6.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6.2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7、其他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7.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7.2资格预审时,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场,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
7.3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资格预审时提供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的项目组成员社会保险缴费清单网上打印件或原件。
7.4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新门口4号12栋
电 话:***-********
联系人:陆俊华、朱雨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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