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玛乡本松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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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玛乡本松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6 18: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物玛乡本松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物玛乡本松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玛乡本松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改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改发改基建【2022】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改则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建设规模:新建水房 247.48平方米,发电机房57.66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7米宽硬化道路3417.93平方米,5米宽硬化道路2237.15平方米, 停车场1007.00平方米,旧房外立面彩绘284.06平方米,花池池壁3594.43平方米,种植土换填7325.96平方米,人行道路3898.09平方米,排水沟1965.14米,总平土石方工程1项,金属波纹管涵94.00米,机电井1座,给排水工程1项。设备购置:户外分类垃圾桶50个,户外垃圾收集箱24个,垃圾转运车1辆,吸粪车1辆,75立方玻璃钢化粪池1座,路缘条凳21套,成品生活水箱1套,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太阳能发电供暖系统全套1套,柴油发电机1台,变频供水设备配套给水泵2台,变频深井抽水泵2台,暖房13套,入户洗水槽13套,旱厕改造2栋,村庄标识标牌1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6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本松村;

2.7 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9 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一项近三年内已完成的市政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620220714(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22070620220714,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0311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http://ggzy.xiz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实施后再行设置

8.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8.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8.6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8.7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8.8本项目按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

8.9防疫要求:按照国家及西藏自治区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改则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阿里地区改则县

邮编:******

联系人:张睿

电话:156*****943

招标代理结构: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

邮编:******

联系人:周亮

电话:182*****458

2022年07月06日






标签: 巩固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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