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四期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区第四期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期道路绿化建设工程已由娄底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娄经开发改[2013]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期道路绿化工程 ; 2.2建设地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规 模: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其中娄涟公路(K4+860—K5+680)道路绿化面积约10014平方米,约240万元;迎春南路(铁路桥至湘阳街)道路绿化面积约11721平方米,约300万元;东西一街(吉星路至迎春路)东西二街(吉星路至迎春路)道路绿化面积约16523平方米,约390万元;南北一路(娄涟公路至东西三街)、南北二路(娄涟公路至东西三街)、南北三路(娄涟公路至东西三街)道路绿化面积约16031平方米,约300万元。 2.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279号令; 2.7招标范围:完成娄涟公路(K4+860—K5+680)、迎春南路(铁路桥至湘阳街)、南北一、二、三路及东西一、二街的绿化工程。(具体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 四个标段; 一标段:娄涟公路北侧(K4+860—K5+680)绿化工程;二标段:迎春南路(铁路桥至湘阳街);三标段:东西一街(吉星路至迎春路)东西二街(吉星路至迎春路)绿化工程;四标段:南北一路(娄涟公路至东西三街)、南北二路(娄涟公路至东西三街)、南北三路(娄涟公路至东西三街)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话);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2月 02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各投标人可投本招标项目上述四个标段中的任意一个标段,同时投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按娄政发[2010]10号文要求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押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为:人民币肆万元,二标段为:人民币陆万元;三标段为:人民币柒万元;四标段为:人民币陆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一标段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二标段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三标段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四标段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一标段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二标段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三标段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四标段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托管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银行账号:****************722。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经开区第四期道路绿化工程X标段”,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4年12月03日~ 2014年12月21日时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经济开发区建设分局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纪委。 招 标 人: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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