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有效期:2022-07-08 至 2022-07-28
撰写单位:刘洋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8日至2022年07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对面政务综合服务大厅三楼

获取文件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对面政务综合服务大厅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要求:供应商需在公告期限内(在2022年7月14日前)将资质发到邮箱**********@QQ。com,超时无效(邮件内容: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县高级中学

地址:清原县

联系方式:聂骄龙18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原镇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