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公务用车三项定点招标公告

2015年度公务用车三项定点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峰峰矿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5 年度公务用车三项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FFZH-2014-060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峰峰矿区滨河路 188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龙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金宁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陵西北大街 69 号华煌时代中心 5 号楼 7 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志星 ****-*******183*****86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 采购项目概况:峰峰矿区行政事业单位 2015 年度公务用车三项定点采购汽车装具、维修、保险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 A 包公务用车定点汽车装具服务项目; B 包公务用车定点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C 包公务用车定点汽车保险服务项目

供货地点 / 项目实施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境内

服务期限: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即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及资质证书; A 包:①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工商经营范围,登记注册地和经营场所在 300 平方米以上并且在峰峰矿区境内; B 包:①三级以上汽车维修资质证书、具有企业收费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民用品维修单位备案登记证;②供应商设有接待室的最低面积:一类企业 40m2 ,二类企业 20m2 ;停车场的最低面积:一类企业 200m2 ,二类企业 150m2 。 C 包:①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开展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业务的河北省分公司在峰峰矿区范围内设立的支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财产保险);③具有在峰峰矿区范围内经营机动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业务资格。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以上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 年 12 月 4 日— 201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4 : 00-17 : 00 (公休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滨河路 188 号)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 份(售后不退)

开标地点: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区(二楼北厅)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B 包 201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 : 30

A 包和 C 包 2014 年 12 月 3 0 日上午下午 14 : 3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 : 00 之前。

项目联系人:王志星

联系方式: 183*****862

传真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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