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手机取证设备1台的在线询价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手机取证设备1台的在线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 关于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 | ||||
询价单编号 | 320*****709****** | 采购目录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2-07-07 10:49:28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07-12 15:00:00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李潇潇 | 联系方式 | 137*****723 | 传真号码 | |
预算总额(元) | ******.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
手机取证设备 | 主要参数:1.军用级勘查箱,防潮、防水、防震2.手机数据连接线套装,常用数据线采用凯夫拉材质3.手机信号屏蔽袋4.八合一多功能卡只读锁5.SIM卡转接套装6.USB扩展接口7.OTG取证专用优盘*1 次要参数: | 1台 | ******.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葡萄棚路22号 | ||||
备注 |
商务要求 | 1、1.拟定供应商必须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所含设备进行以招标参数为准的设备功能性测试,测试结果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完成项目供货、安装、培训、验收;若测试结果无法满足采购方使用要求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供应商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法律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质保期:要求原厂商提供三年免费质保,供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所供产品需体现采购方是最终授权用户,供应商中标后无法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本次采购。3.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护、修复服务并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如设备出现故障,供货单位在接到电话后,当即响应,0.5小时以内到现场处理,24小时内修复,现场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无偿提供采购物品的备用件或整机等措施,以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使用。 为保证设备持续运行,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相关设备备品备件的长期供应,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工程师上门巡检,包括设备检查,取证内容培训。4.如甲方有重特大案件需要乙方技术支撑,经初步排查及检测后评估后,乙方需要半个小时内进行技术远程支撑,解决不了的需四个小时内赶往甲方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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