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升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工程(第二批)甲供材料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升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工程(第二批)甲供材料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升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工程已由黔高速总议〔2022〕14号、黔高速建〔202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贵阳、遵义、毕节、安顺、水城、兴义、都匀、凯里、铜仁等9个中心,桥梁端头改造合计1802处波形梁、防撞(吸能)端头材料供应。

2.2具体情况:提升高速公路营运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工程(第二批)涉及贵阳、遵义、毕节、安顺、水城、兴义、都匀、凯里、铜仁等9个中心,桥梁端头改造合计约1802处波形梁护栏、吸能端头材料供应,路段包括:

1.贵阳中心管辖的S50惠兴高速、S62余安高速;

2.遵义中心管辖的S55遵赤高速;

3.毕节中心管辖的G7611都香高速;

4.安顺中心管辖的S50惠兴高速 、G7611都香高速 ;

5.水城中心管辖的G56杭瑞高速、G7611都香高速、S04水城环线、S77水兴高速;

6.兴义中心管辖的G78汕昆高速、S50惠兴高速、S62余安高速;

7.都匀中心管辖的G76厦蓉高速、S88榕麻高速 ;

8.凯里中心管辖的G76厦蓉高速、S62余安高速、S15松从高速、S84天黄高速、S63凯雷高速;

9.铜仁中心管辖的S25沿榕高速 、S15松从高速。

2.3投资规模:本次采购总投资约2485万元(含税13%)。

2.4本项目执行地点:贵州省

2.5拟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QLAQTS2-02

2.6计划供货时间:120日历天。计划供货日期2022年8月1日 ,计划结束供应日期:2022年11月28日 ,实际供货时间以正式签订合同的要求为准。

注:(1)、本次招标统计数量为业主根据工程图纸设计量清单划分的预估数量,业主有权根据需要要求增加或减少供货数量,增减部分单价仍执行投标单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招标数量详细构成表及各交安施工区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货物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取得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分别具有波形梁制造商和防撞(吸能)端头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2 若为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防撞(吸能)端头须提供由具有CNSA和CMA有效授权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相应次数并合格的实车碰撞试验报告(可网上查验)。

3.3 若为特许代理商,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防撞(吸能)端头须提供由具有CNSA和CMA有效授权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相应次数并合格的实车碰撞试验报告(可网上查验)。

3.4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由其委托的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领取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明确所投标段,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第一信封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或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或交通运输厅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或交通运输厅不予受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0851-********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受理电话:0851-********

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养护管理处,电话为:085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三江口开发大道1号

邮编:******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851-********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咨询事业部)

邮 编:******

联 系 人:侯裔

电 话: 190*****121

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贵州省展览馆

电 话:0851-********、0851-********、0851-********、0851-********


2022年07月06日

附件:

1、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2、评标办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者取得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代理商须分别具有波形板制造商和防撞(吸能)端头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若为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防撞(吸能)端头须提供由具有CNSA和CMA有效授权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相应次数并合格的实车碰撞试验报告(可网上查验)。

3.若为特许代理商,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产品范围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防撞(吸能)端头须提供由具有CNSA和CMA有效授权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相应次数并合格的实车碰撞试验报告(可网上查验)。

注: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由其委托的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2020年度及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大于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无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被宣告破产,或未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发生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印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款)。

投标函、投标货物数量、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并符合投标人须知3.4.1款的要求: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彩色扫描件);

(4)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材料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7)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9)根据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此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即需针对项目进行唯一授权)

(10)投标人有以下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a.一个制造(生产)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b.同一产品的制造(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c.同一产品一个代理商代理一家以上的制造(生产)商的产品参与该合同段投标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的要求;

(3)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的要求;

(4)投标人的业绩能力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要求;

(5)投标人的信誉状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4的要求;

(6)投标人的其他状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5的要求;

(7)投标人未出现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5规定的情形。

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公开开标,并当场宣读投标人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和监督人员开标现场签字确认后,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保持不变。








2.1.1

2.1.3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报价及承诺函文字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文件中未出现下列情况:

a.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b. 投标函上的投标报价超出了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c.提交了调价函;

(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中确认的来自投标人自行填写进“电子交易平台”中开标信息板块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 技术质量(5分)

  2. 制造商或者供应商业绩(20分)

  3. 生产能力(5分)

  4. 财务能力:( 10 分)

  5. 售后服务、供应保障及优惠条件(20分)

6、 评标价(4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3、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且在最高投标限价85%~100%范围内(含85%和100%)的投标报价。

4、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个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的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

质量应答及承诺

5分

波形梁护栏产品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标准,交货时承诺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有详细、可靠、合理的质量保障措施,共计1分;

材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选用的钢材可靠,提供了钢材制造商质量证明书和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共计1分。

加工工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详细、合理的工艺保证措施,共计1分。

3分

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满分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缓冲设施(吸能、防撞端头)须提供由具有CNSA和CMA有效授权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的相应次数并合格的实车碰撞试验报告(可网上查验)交货时承诺提交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有详细、可靠、合理的质量保障措施,共计1.5分。

产品有专利的得0.5分。

2分

2.2.4(2)

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

20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高速公路安全产品(波形护栏)供货项目业绩(业绩可以为代理商自身,也可以为其代理的厂商业绩)

16分

2020年1月1日之后,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省市分平台)公开招标获得的高速公路波形护栏供货业绩,主合同的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小于2000万元1个得0.5分,大于等于2000万元小于4000万元1个得1分,大于等于4000万元小于7000万元1个得2分,大于等于7000万元小于*****万元1个得4分,大于等于*****万元1个得7分,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包括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省市分平台)网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截图和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复印,若合同协议书不能证明供货金额的还需提供注明有合同金额的中标通知书或者供货发票复印件或业主单位签认的结算资料等证明材料,满分16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高速公路安全产品(吸能端头、防撞端头)供货项目业绩(业绩可以为代理商自身,也可以为其代理的厂商业绩)

4分

2020年1月1日之后,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省市分平台)公开招标获得的高速公路活动护栏、防撞垫、防撞端头、吸能端头供货业绩,每个主合同的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小于300万元1个得0.2分,大于等于300万元小于800万元1个得0.5分,大于等于800万元小于1500万元1个得1分,大于等于1500万元1个得2分,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包括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省市分平台)网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截图和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复印,若合同协议书不能证明供货金额的还需提供注明有合同金额的中标通知书或者供货发票复印件或业主单位签认的结算资料等证明材料,满分4分。

2.2.4

(2)

生产能力

5分

生产商要求拥有(镀锌、纵剪、成型三位一体)生产线

5分

生产商要求拥有(镀锌、纵剪、成型三位一体)生产线5条,得基本分0.5分;每增加1条生产线得0.5分,最多加4.5分;共计5分;需提供生产线相关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2.2.4 (2)

财务能力

10

2021年度审计报告

8分

  1.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于等于3000万元小于1亿元的得0.2分,大于等于1亿元小于3亿元得0.5分,大于等于3亿元小于5亿元得1分,大于等于5亿元小于8亿元得1.5分,大于等于8亿元小于10亿元得2分,大于等于10亿元得3分,满分3分。

  2. 上年度净利润大于等于300万元小于500万元得0.5分,大于等于500万元小于800万元的得1分,大于等于800万元小于1200万元得2分,大于等于1200万元小于1500万元得得3分,大于等于1500万元得4分,满分4分。

上年度审计报告中流动比率大于1的得1分。

存款证明

2分

提供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止30天内存款证明得0.5分,证明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小于1000万元得0.2分,大于等于1000万元小于2000万得0.5分,大于等于2000万元小于3000万得1分,大于等于3000万得1.5分,满分2分。

2.2.4(3)

评标价

40分

4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100×E2;

其中:E1=0.2;E2=0.1。

2.2.4(4)

售后服务、供应保障及优惠条件承诺

20分

①售后服务完善,措施合理;②供货保证,承诺若买方设计或数量变更能保证及时供货并且保证措施可靠;③承诺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有详细、可靠的保证措施、对临时急需的少量货物能短时间送达施工现场,产品质量保证及承诺详细、可靠,并承诺保证喷涂后的产品运至工地完好无损。④其他优惠措施。

20

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 计 80~90% , “ 一 般 ” 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

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满分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 应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通过第一个信封的投标人不足3名,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文件;若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2名,评标委员会应讨论是否存在竞争性进而确定是否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若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1名,应按相关规定重新招标。

2、如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时,以制造商或者供应商业绩得分高的优先;制造商或者供应商业绩得分也相等时,以技术质量得分高的优先;技术质量得分也相等时,则按购买招标文件较早的优先。若仍不能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材料 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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