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画溪大道及龙山大道路灯灯杆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交易公告

长兴县画溪大道及龙山大道路灯灯杆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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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画溪大道及龙山大道路灯灯杆质量检测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路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本项目位于长兴县画溪大道及龙山大道路,为保证路灯安全使用,减少因路灯灯杆质量问题带来的安全隐患,提高市民的满意度,招标人就长兴县画溪大道及龙山大道的路灯灯杆质量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服务。项目总投资约5万元。

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该项目的检测工作,并递交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检测的参数应通过计量认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计量认证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大楼A座1401室)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路灯管理处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路灯管理处联系人:朱工

电话:139*****81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2-*******

2022年07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检测 道路灯 灯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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