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翻建招标公告
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翻建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翻建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GC********
1.2项目名称: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翻建项目
1.3建设地点: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村部
1.4建设规模:350平米维修
1.5计划工期:4个月
1.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7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8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7%价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3%价款,质保期1年(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1.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
1.10分包:不允许分包。
1.11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280,049.38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2本项目意向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要求如下(施工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4.3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4.4意向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全部材料。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00至2022年7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
7.1响应文件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响应文件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至4.2项要求材料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后须将第4.4项要求材料邮寄至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邮寄地址为代理机构地址。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2022年7月13日10:00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意向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hljnjzx.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
联 系 人:冯士慧
电 话:137*****458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乔女士、邱女士
我公司接受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翻建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GC********
1.2项目名称: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室翻建项目
1.3建设地点: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村部
1.4建设规模:350平米维修
1.5计划工期:4个月
1.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7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8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7%价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3%价款,质保期1年(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1.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
1.10分包:不允许分包。
1.11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280,049.38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2本项目意向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要求如下(施工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4.3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4.4意向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全部材料。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00至2022年7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
7.1响应文件审核时间:成交后次日。
7.2响应文件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至4.2项要求材料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后须将第4.4项要求材料邮寄至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邮寄地址为代理机构地址。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至2022年7月13日10:00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意向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http://www.hljnjzx.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
联 系 人:冯士慧
电 话:137*****458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2号
联 系 人:乔女士、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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