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特种车辆重新招标公告
民用机场特种车辆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辽宁省锦州民用机场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2014)134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锦州航空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辽宁省和锦州市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锦州航空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因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现依法发布重新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辽宁锦州民用机场特种车辆采购;
2.2招标编号:XBMH2014-197;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平地机1辆、扫雪车1辆、巡视及维护车1辆、洒水车1辆、搂草机1台、跑道清扫车1辆、切缝机1辆、割草机1辆、驱鸟车1辆、跑道摩擦系数测试车1辆、除冰液洒布车1辆;
二标段:交直流电源车2辆、气源车1辆、飞机除冰车1辆、牵引车1辆、客梯车2辆、清水车1辆、污水车1辆、垃圾车1辆、行李传送车2辆、拖车头及拖车3套、叉车3辆、飞机加油车2辆;
三标段:重型泡沫车1辆、主力泡沫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火场照明车1辆、急救用车1辆、应急指挥车1辆、航管巡视维护用车1辆;
2.4交货地点:锦州湾机场;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平地机、巡视及维护车、洒水车、搂草机、跑道清扫车、切缝机、割草机、驱鸟车、跑道摩擦系数测试车、叉车、急救车、航管巡视维护用车除外)。
3.2拟供货物扫雪车、跑道摩擦系数测试车、除冰液洒布车、交直流电源车、气源车、飞机除冰车、牵引车、客梯车、清水车、污水车、垃圾车、行李传送车、拖车头、飞机加油车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3.3拟供重型泡沫消防车、主力泡沫消防车、火场照明车、急救用车、应急指挥车须具有(或相同单元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及对应的检验报告。
3.4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1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注:代理商报名时拟供货物制造商和拟供货物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他资格文件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2000.00元,二标段2500.00元,三标段20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王娟芳
电 子 邮 件:xbmhzb@163.com
网 址:www.xbmhzb.com
开 户 银 行: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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