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三联氮气气举

欢三联氮气气举

欢三联氮气气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2022-F042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环境工程公司在锦采欢三联地区地热井实施氮气气举洗井施工项目,需要柴驱制氮车组及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

(1)提供满足油水井生产区块生产需求的柴驱制氮车组,要求现场设备不少于3套,并负责制氮设备连接。

(2)针对欢三联地热井进行连续氮气气举作业,如利用长停油气井新改造后的地热井洗井增产、地热回灌井气举回扬作业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3)气举作业时负责现场(井口及机组)各项参数的录取工作,详细记录施工过程并在作业后开展总结评价。

(4)编制气举排水施工方案,组织柴驱制氮车组和相关专业作业人员,在招标人指定的施工地点进行作业。

(5)暂估金额450万元(不含税),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6)最高投标限价: 2.8元/Nm3(不含税,含人工费、油料费、设备设施使用费等全部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2.4实施地点:辽宁省凌海市锦州采油厂欢三联地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设备要求:

提供满足油水井生产区块生产需求的柴驱制氮车组及配套设施,要求现场设备不少于3套。要求设备具备夜间施工的能力,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1)制氮设备排气量为800~1200m3/h,排气量可调节;

(2)氮气纯度:≥98% ,氮气额定压力:≥20兆帕;

(3)设备出口必须配置流量显示仪表,可直接读取排气量(瞬时标况流量及累计流量);

(4)提供快捷触摸屏操作界面,便捷的集中式通讯,可实现主要参数(例如:排气压力、温度);

(5)要求设备可连续工作,并可实现不停机加油;

(6)设备及配件要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7)整套运行设备满足安全、质量、环保要求。

2.5.2人员要求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现场工作量派遣满足现场作业和安全管控要求的人员数量,每套设备至少配备6名操作人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与现场服务经验,保质保量的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工作任务。

2.5.3施工要求

(1)气举作业时负责现场(井口及机组)各项参数的录取工作,详细记录施工过程并在作业后开展总结评价。

(2)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气举过程中执行《Q/SY 1366-2011 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及《SY/T 6124-2017气举排水采气工艺做法》。

(3)中标人气举作业时气举设备参数必须满足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

(4)中标人必须严格服从招标人生产组织安排,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作业工程设计》进行施工,未取得施工通知单的施工一律不予认可、结算。

(5)中标人应保证设备状态完好,保证气举设备满足安全平稳运行的要求。

(6)中标人在施工作业中,应及时记录启机时的各项参数,以及达到最大注气压力时的参数。正常巡检时,每小时对井口、气举设备、管线进行巡回检查并记录现场(井口及气举设备)各项参数,详细填写施工报表,施工报表按日向招标人提交。

(7)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氮气流量计校准证书、高压硬管线检验报告、气体检测仪校准证书、正压式呼吸器检验报告、安全阀校验报告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3.3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1投标人设备要求:至少自有满足油气生产区块生产需求的柴驱制氮车组3套,并能提供发票、产品合格证。

3.3.2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结算发票,且每份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有效截图)。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队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副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3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7月29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2年7月29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27-*******/189*****927

电子邮箱:lhliuc2@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2年7月7日

,辽宁,凌海市,盘锦市,兴隆台区,锦州,盘锦

标签: 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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