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昌吉高新区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内部装修、户外改造及保教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竞争性磋商公告-CLCH-2022-CG-002
昌吉市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昌吉高新区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内部装修、户外改造及保教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竞争性磋商公告-CLCH-2022-CG-002
项目概况
昌吉高新区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内部装修、户外改造及保教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长隆昊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7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CH-2022-CG-002
项目名称:昌吉高新区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内部装修、户外改造及保教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办公设备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昌吉高新区中心幼儿园班级设备及办公家具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名称: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监控广播设备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昌吉高新区中心幼儿园监控、广播、会议影像、电子产品及安防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名称: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厨卫用具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昌吉高新区中心幼儿园食堂、洗消间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名称: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保健设备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昌吉高新区中心幼儿园保健室、洗衣间设施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相关要求。
(3)供应商近三年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网页打印(需显示查询时间及网址)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长隆昊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7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71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7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若单位法人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到昌吉市长隆昊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711室)报名。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确认。
7.2、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三标段: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第四标段: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第五标段:叁仟伍佰伍拾元整(3550元),第六标段:贰仟元整(2000元),第七标段:贰佰肆拾元整(240元),第八标段:陆佰元整(6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2年07月06日10:00时-2022年07月19日12:0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7.3、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市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路支行,账号:806*****201**********,行号:402*****031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7.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昌吉国家高新区人才大厦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吉市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711室
联系方式:182*****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玉文
电 话:182*****921
附件信息:
标签: 长隆昊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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