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场所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部分场所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人武部部分场所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武装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平武【202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武装部,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武装部,代建单位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嘉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平和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 ******.59 元【含暂列金 *****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为267.77m2,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里,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267.77平方米属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项目建筑面积267.77平方米,层数为1层,檐口高度6.78米,属于一般房屋建筑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K=8%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可用承诺函形式体现格式自拟);

(3)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②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

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及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7080000秒至2022年07月271730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不要求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要求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不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7280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根据网上开标室解密时间提示,在解密时间明确下达之后45分钟内进行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武装部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迎宾路8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周先生

代建单位: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芙蓉十一巷1号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嘉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绥东洋小区120号二楼,

邮编:363200电子邮箱:**********@qq.com">**********@qq.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吴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76号

联系电话: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10层

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发布日期:2022-07-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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