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新疆公司2022年全疆广告媒介资源采购项目-阿勒泰分公司_采购公告

中国移动新疆公司2022年全疆广告媒介资源采购项目-阿勒泰分公司_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2022年广告媒介资源采购项目-阿勒泰分公司,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说明
1)项目名称:2022年广告媒介资源采购项目-阿勒泰分公司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服务地点:阿勒泰地区 (4)采购内容: 采购全疆范围内的电视媒介资源;广播媒介资源;报纸媒介资源;户外媒介资源;互联网媒介资源。 A.电视媒介资源: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类电视频道各类栏目合作与常规广告投放; B.广播媒介资源: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类电台媒体各类栏目合作与常规广告投放; C.报纸媒介资源: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类报纸上的硬广投放及软性宣传; D.户外媒介资源:户外LED、机场灯箱、地铁广告、高铁灯箱、出租车LED、电影贴片、车体等广告投放。 E.互联网媒介资源:互联网的广告推送及业务宣传,具体内容见附件《采购内容》(5)中选供应商家数及份额分配: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应答人可以选择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应答,可兼投兼中。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楼宇广告 户外媒介(一采外) 1.000
包2:阿勒泰机场广告 户外媒介(一采外) 1.000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具备有效的广告发布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提供媒体广告部针对代理商出具的唯一独家授权书或代理合同,授权要求为独家授权或一级代理商。
2.3 提供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期间至少一份同类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广告媒介运营类)。
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框架订单+对应所有发票扫描件或者结算证明+对应所有发票扫描件)。
投标人/应答人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地方税务局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期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4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5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全部或部分以转包、分包、委托等方式给第三方。
2.6信誉要求:满足并提供《经营状况承诺书》,内容如下:
应答人不存在下列情形的承诺书: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投标人/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投标人/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10).在最近三年内(XX年至投标/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11).截至投标/唱价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在最近三年内(XX年至投标/唱价日期)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13).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询价文件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7日19时00分至2022年7月1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 0元)整,售后不退。 3.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在2022年7月10日19时00分前将报名信息表,附件(公告下方)发送至A**********@163.com,发送后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在收到报名信息表后,将询价采购文件发给报名供应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cn/">(http://b2b.*****.cn)、中国移动xxx省公司自有门户网站(xxxxx)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荣盛三街88号广东大厦14层1401、1402、1403号
邮 编:******
联系人:许远芝 电话:151*****736
邮 箱:A**********@163.com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阿勒泰市团结路32号中国移动
联系人:魏荣电话:150*****363
账户:
公司名称: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
银行账号:1076 0271 4796
纪检组(检察室)投诉电话:152*****988(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cn/">(http://b2b.*****.cn)、中国移动xxx省公司自有门户网站(xxxxx)。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7.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请各单位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条件,对所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7日
,新疆,阿勒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疆广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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