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城关中心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房山区城关中心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房山区城关中心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15: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房山区城关中心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及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7-2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房山区城关中心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608.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08.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房山区城关中心区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中标人必须负责并进行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设计概算的编制、工程实施阶段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与设计有关的技术咨询等,用以指导供应商和施工人员实施工程,且必须达到预算及施工要求;应负责各种报批图纸的制作,至通过审批程序;应负责工程招投标期间的设计答疑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的讨论和修改并签发洽商变更等;同时,配合项目竣工验收并提供不限于可编辑的施工图电子版。同时需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提供一套施工设计多媒体动画宣传记录片。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设计任务书》中的详细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服务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7-08 至 2022-07-14,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及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方式:

(1)凡有意参加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线上项目关注、参与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期现场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136*****829),并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截图。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进行办理。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网上报名,同期现场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的投标人。

(2)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注明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的事宜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7-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2]248-1号、意向公开时间:2022年3月22日)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及招标人其他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

5、投标人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套正本4套副本至开标地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不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均不予受理。

6、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接收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8、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本平台采用电子化招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招标,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关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该平台,投标人需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后送达至开标现场。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0、投标人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投标人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1)质疑接收单位: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3)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73*****846

投标人投诉提交联系方式:

投诉接收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10-********

11、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杜娟, 173*****846132*****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   173*****846132*****579

标签: 区域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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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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