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和怡苑廉租房住宅小区E地块10KV用电外网工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春和怡苑廉租房住宅小区E地块10KV用电外网工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 wj********009(资格后审) |
发布日期: | 2014-12-04 星期四 |
招标方式: | 公开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建设单位: | 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公司 |
项目名称: | 春和怡苑廉租房住宅小区E地块10KV用电外网工程-配电工程 |
项目地点: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 |
投资总额(万元): | 910.0 |
招标范围: |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工程其他信息: | 10KV用电配电工程 |
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满足所列要求之一即可): | 要求1:[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要求2:[施工]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
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 |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4-12-15 10:30 |
公告说明: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使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的,疆内企业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疆外企业应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及延续注册申请的相关证明);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其中一项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8.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登记的人员,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未有资格预审报名的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发放的CA锁(企业锁、法人锁)至开标现场,投标人未提供光盘或提供的光盘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招标联系人: | 刘振华 |
招标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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