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博物馆《“聚奎三杰”诗书画作品及文献资料展》布展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江津博物馆《“聚奎三杰”诗书画作品及文献资料展》布展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人)委托对江津博物馆《“聚奎三杰”诗书画作品及文献资料展》布展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200,000.00元)
包1(商品种数:1)包合计:200,000.00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采购目录: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1(项)¥20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2-07-12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2-07-12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 五、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及要求: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总价报价(含税),包含:内容和形式设计费和制作费、搭建费、布撤展费、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租赁费、文件借展费、交通运输费、文物借展保险费、税费、管理费、安全措施费、工人工伤保险费、人工工资、采购代理服务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损失等所有费用(其中包括展览内容和形式设计、展览布展制作、物料制作、文物借展费、文物借展运输费、借展文物保险费、文创研发制作和社教活动实施费,撤展期间产生的水电、纠纷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的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补偿。

    (三)付款方式 :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明确的付款方式。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50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
    漆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布展服务 博物馆 书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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