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五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基础演员及聘请导演、编导、歌手、舞龙舞狮指导老师食宿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西藏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五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基础演员及聘请导演、编导、歌手、舞龙舞狮指导老师食宿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受林芝市群众艺术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西藏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五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基础演员及聘请导演、编导、歌手、舞龙舞狮指导老师食宿行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本次磋商。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林财采-W-【2022】102号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五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基础演员及聘请导演、编导、歌手、舞龙舞狮指导老师食宿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共1个包。总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柒仟零贰元整 );
最高限价:¥*******.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柒仟零贰元整);
采购需求:为西藏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五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基础演员及聘请导演、编导、歌手、舞龙舞狮指导老师食宿行进行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本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至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单位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本公司账号,完善企业基本资料后,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 址:ggzy.xizang.gov.cn)。电子版需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相应的平台。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除特殊情况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纸质版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您所在地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市级财政预算经费,已落实。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请关注上述发布媒体。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开标现场用企业CA锁(自带电脑及其他相关工具和资料等),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接受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相关系统认可机构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认可太平洋保险、中国人民保险、中国大地保险等相关系统认可机构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各银行、保险公司联系方式详见交易平台:服务中心窗口)。各银行、保险公司联系方式详见交易平台:服务中心窗口。
6.(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3)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芝市群众艺术馆
地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2号
联系方式:蔡白珍 139*****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幸福小区C3区14栋1单元
联系方式:武先生 0894-******* 177*****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0894-******* 1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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