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中新天津生态城能源中心工业游监理招标公告
(监理)中新天津生态城能源中心工业游监理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3001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监理[2014]1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能源中心工业游项目监理 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 以 津生经发[2014]5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能源中心工业游项目,本项目建筑主体采用轻钢结构,总长度610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景观配套提升面积7.15公顷,本项目总投资522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能源中心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新天津生态城能源中心工业游项目监理,本项目监理估算额为120万元,中标人对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理深度“四控、两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4年12月31日 至 2016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标段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级证)。6、总监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专业均不限,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12 月 5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1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2月12日至2014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315室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志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汉北路7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陶君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金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邮政编码:300120联系人:杜东升电话:********-****
传 真:********
日期:2014 年 12 月 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田芳芳(生态城)、姚天悦(原旅游区)
电话:********(生态城)、********(原旅游区)传真:********(生态城)、********(原旅游区)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中心、滨海旅游区安正路188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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