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变电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于洪区地方税务局于洪区税务局变电所改造工程

于洪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于洪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就"于洪区税务局变电所改造工程"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项目名称:于洪区税务局变电所改造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CG********/SYC(2014)726
  (三)项目类别:工程类
  (四)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变电所改造,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天。
  3.项目实施地点:于洪区沈大路55号(于洪区地方税务局院内)。
  4.质保期:12个月。
  5.质量保准: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6.项目预算金额:(460000)元
  7.合同款支付:支付条件满足后,于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下达支付指令,由采购单位按以下支付方式支付到中标响应账户。
  (1)项目完成后,经(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90%);
  (2)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采购单位付清余款。
8.其他: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3)是否分包:不允许。
(4)兼投兼中:不允许。
(5)报价形式:金额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承揽本项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于洪区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其他: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取得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单位请携带并提交如下相关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机构代码证》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电力设施许可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法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如投标单位为外埠入辽企业,则需提交省建设厅出具的《入辽备案证》、《代存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市建委出具的《企业安全许可备案单》、《代存证明》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10)如投标单位为外埠入市企业,则需提交市建委出具的《企业安全许可备案单》、《代存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注:如资质证书正在年检中,报名时请出示市级以上证明原件。
  2. 报名方式:持以上证件至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401室报名,通过资质审核后原件马上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报名免费。
  四、现场勘察
  1. 现场勘察时间:2014年12月12日上午9点在于洪区政府东大门集合,由项目单位负责人带领统一勘察现场,过时不候。
  2. 勘察地址:于洪区地方税务局(于洪区沈大路55号)。
  3. 项目单位负责人及电话:王琪 159*****427
  五、标前答疑会
  无。若有需要,集采机构将组织项目单位及投标人统一答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5日9:00~9:30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于洪区黄海路37号南楼401室)
  3.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参加9:30的开标会。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4.递交份数:响应文件五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响应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5%)。
  八、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九、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邮政编码:110141
  投标报名及领取标书: 张 洁 024-********
  开标及领取中标通知书: 刘 阳 024- ********
  合同签订: 黄 静 024- ********
  履约验收: 李英才 024- ********
  
  
于洪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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