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新绛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2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我县2022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运农计财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2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标任务:全县完成粮改饲面积0.2394万亩(包括2021年粮改饲项目剩余任务1494亩、2022年粮改饲项目任务900亩)、完成全株玉米青贮收贮量不低于6320.16吨(或青贮压实7900.2立方米)。
(二)补助对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牛羊养殖场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享受过牧草种植补贴的主体,不得列为补助对象。
(三)补助环节:补助资金用于全株玉米青贮收贮环节。
(四)补助资金: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5.913万元(包括2021年粮改饲项目结余补助资金21.663万元、2022年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14.25万元)。
(五)补助标准:每亩补贴不超过150元,如最终补助资金仍有结余,则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专用账户。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辖区内有意愿开展全株玉米青贮收贮的奶牛、肉牛、羊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公司、家庭农场)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
(二)规模标准:养殖场常年牛存栏≥100头、羊存栏≥300只。
(三)青贮窖标准:养殖场须建设有以砖砌、石砌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体结构的永久性青贮窖。
(四)养殖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五)养殖场不得位于新绛县现行的禁养区之内。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须在申报期内如实填写《新绛县2022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非禁养区证明,上报县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审查。
三、申报期限
申报期限为2022年7月10日-2022年7月20日。由于粮改饲项目实施期短、季节性强,为保证项目有序推进和任务按时完成,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联系人:王俊岩
联系电话:0359-*******
2022年7月7日
标签: 粮改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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