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文旅发大会城区外环境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文旅发大会城区外环境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文旅发大会城区外环境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09: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保定市徐水区文旅发大会城区外环境提升工程(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水区文旅发大会城区外环境提升工程(EPC)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徐水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徐水区文旅发大会城区外环境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大街、文明路、民主路、大午路、 神农园路、S333、盆景路、安大线、容易线。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徐水区城区外风貌提升道路 9 条:朝阳大街、文明 路、民主路、大午路、神农园路、S333、盆景路、安大线、容易线。 路段总长 *****.44m。城外道路和节点景观改造建安工程主要包括: 绿化提升、景观节点、新建联通树池、电气照明、绿雕、公交站台等。2.1.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2.1.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项目采用EPC模式,即包括设计、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经营范围需包含与园林、绿化相关内容)。3.1.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5 年(2017年6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园林绿化类项目施工或设计或EPC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2年6月1日后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如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投标无效(以开标当天评标现场查询内容为准)。
3.1.5其他要求:3.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6.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数量≦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近5 年(2017年6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园林绿化类项目施工或设计或EPC业绩。注: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3.1.5.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1.5.3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数量≦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8 09:00至2022-07-14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同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9 09:30:00,地点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徐水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徐水县107国道交通警大队东行500米路北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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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孔涛

联系人:张志鸿
电话:

0312-*******

电话: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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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qq.com

电子邮件:huachunsjzZhaobiao@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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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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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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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工程 环境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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