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赤水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316488

赤水市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赤水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316488

项目概况

赤水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A-2022-74号

项目名称:赤水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赤水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之内将设备材料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

方式:线上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1日 10:00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1.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
1.3、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货物采购合同的能力(自行承诺);
1.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 1 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 1 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2022年5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2年5月1日以后成立的新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1.8、承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带网址及版权信息的查询页面网页,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9、对小、微型(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2)特殊资格要求: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赤水市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赤水市赤水大道西路14号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花果园金融街1号

联系方式:085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王相龙

电话:085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区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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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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