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6处服务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6处服务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高速公路6处服务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业主为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GSZ-2022-137
2.2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龙掘东服务区、常山服务区、古田服务区、兴泰服务区、南阳服务区、桂湖服务区、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 6 个子项目,规划建设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669.68kWp,光伏铺装面积7955㎡,共须安装 3092 块规格为 540Wp/块的单晶硅光伏组件,本项目总承包费最高控制价为1008.68万元(含税)。
2.4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高速公路6处服务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项目EPC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探、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本项目勘察设计、屋面荷载复核、初步设计(含评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施工项目管理、地方关系协调、含施工用水、用电辅助工程)、设备及材料卸车、二次倒运、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全容量并网72小时试运行、达标投产考核验收、设备标识牌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施工标准化标牌及设施制作安装等、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540Wp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低压并网柜改造、电缆线路、消防、检修通道、电力监控系统、组件水清洗系统、接入系统、防雷接地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电能计量设备(含校验)、智能化集控平台等。本电站需满足运行数据,且电站可通过网络实现发电系统远方简单启停的设计(安装、调试),上述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2.5项目的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70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10天,施工工期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3.2.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机电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均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电力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岗员工。
3.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接勘察设计任务单位的在岗员工。
3.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注: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的认定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的证明(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及以上)】。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并应以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可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hs@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2137。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应为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4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5.3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报名费收款收据、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要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先行出示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6. 投标保证金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8月3日17:00前(北京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的
应从独立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前,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GSZ-2022-137投标保证金”。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的方法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1号楼3层
邮 编:******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36*****662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2号楼1层
邮 编:******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984
电子邮箱:fzgsglzbdl_h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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