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关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监管资金解除监管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关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监管资金解除监管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2015年10月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原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昌平区分中心(现更名为“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昌平区综合事务中心”)为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至五期)(以下简称“马池口项目”)招标人,依程序负责组织开标、投标和评标等相关工作。2016年5月昌平区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国房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为马池口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主体。中房集团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交兴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兴昌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马池口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依据已签订的《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至五期)土地一级开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监管协议”)及《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协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以下简称“资金监管协议”),中交兴昌公司已足额按时缴纳了项目三期监管资金;依据已签订的《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一期、五期)(以下简称“资金监管补充协议”),中交兴昌公司已完成的项目投资冲抵了项目一期、五期监管资金;中交兴昌公司因政策原因未能缴纳项目二期监管资金。现依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涉企保证金及监管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246号)文件要求及《昌平区土地供应工作第七次调度会议纪要》(2022年第34期)精神,经昌平区政府专题研究后同意免除中交兴昌公司在资金监管协议(二期)中因未按时缴纳监管资金造成的违约责任。昌平区综合事务中心拟对马池口项目监管资金解除监管。

公示期限: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昌平区分中心反映公告内容存在的问题。

电话:010-********

来信来访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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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一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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