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箱灯光设备招标公告
音箱灯光设备招标公告
沙雅县XX单位音箱灯光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受沙雅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沙雅县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沙雅县XX单位音箱灯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招标要求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SYZFCG-2014-285
二、招标项目名称:音箱灯光设备项目。
三、招标内容:音箱灯光设备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机构名称:新疆沙雅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投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营业执照范围规定的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必须取得投标当地(沙雅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复函。必须保证本次所供应的音箱灯光设备项目与所需单位现有使用设备完全兼容,以保证整个系统的顺畅使用。
2、若是疆外企业,除具备上述资质外,还必须在疆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须在投标书相关章节里注明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名称及地址)。
3. 投标人如不是所投音箱灯光设备的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或代理商(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须音箱灯光设备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二)投标人投标时请将以下资质原件携带至开标会现场并在资质审查时现场提供(凡出现资质审查时无法现场提供资质的一切情形,如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均视为资质审查不合格,宣布废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税、地税)、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件原件并经年审合格,或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并提供公证书原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复函原件。
4、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
上述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标书一并装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12日下午19∶30时止,请自带优盘等存储工具到沙雅县政府采购中心(4号联合办公楼三楼)拷贝。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5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1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沙雅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4号联合办公楼三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联系人: 秦勇 冯英丽 联系电话(传真):****-*******
十一、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主要以补遗通知书的形式告知。
附: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
2、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的资料
沙雅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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